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39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4-04-28 22:53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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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铭福代表:

《关于关于明确村居行政区域界线的建议》(第103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规定,中央决定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重大部署,是中央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大决策。2014年以来,我市按照中央、省、市部署要求,落实试点先行、全面推进的工作机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2018年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已基本完成2023年,进一步加强农村承包地管理工作我市部署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后续工作,通过狠抓工作落实分类精准施策强化督促检查等措施,解决了一些承包农户因证书信息错漏、矛盾纠纷未解决等原因未颁证未确权的问题。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63.51万本。

在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稳步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解决了农户间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等问题,也解决了一些村与村或者村组之间界限问题。对农村承包地涉及“飞地、插花地”的,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保持稳定的原则,凡“飞地、插花地”无权属争议的,按原承包关系进行确权登记。涉及本县域、市域和跨市域范围的“飞地、插花地”,分别由县、市、省确权办牵头,相关乡镇(街道)、村组配合测绘作业单位按原承包关系做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截至2018年6月底,全市10个县(市)区和福州高新区土地确权成果数据库(以村为单位)全面实现与农业农村部汇交成功。

下一步, 我局将继续完善确权登记颁证后续管理工作,并与自然资源、民政、统计等部门一起,强化联动配合,共同落实好村居行政区域勘界工作。

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林斌

联 系 人:王颖

联系电话:83811806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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