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份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突出问题通报制度的通知》精神,4月1日至4月30日,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共检查62个政府网站和425个政务新媒体,发现严重表述错误共1312处,其中政府网站1309处,政务新媒体3处(详见附件)。此外,检查中还发现以下问题:
一、政府网站方面
市教育局未及时复核“直属院校基本信息”栏目,信息发布时间陈旧,内容有效性偏低。
二、政务新媒体方面
1.更新不及时。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人民政府“走近岳峰”(移动客户端)的“首页-工作动态”,未按考核要求在13天内更新(5月1日开始要求在10天内更新),检查结果不合格。
2.未及时转载省里信息。市直单位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管理委员会、市公安局的转载率较低;县(市)区中,永泰县、晋安区、闽清县的转载率较低。具体详见福建省政务新媒体监管服务平台。
3.未按微信公众号转载要求进行任务转发。检查发现,个别单位在微信公众号平台转发任务时,未采用“群发”的方式发布信息,试图通过单独发表不推送、在公众号菜单嵌入的小程序或网页进行任务转载,并将转载截图上传至福建省政务新媒体监管服务平台更改转载状态,这类方式不符合转载要求,为无效转载。请各部门严格按照转载要求进行任务转载。
4.未及时整改重要信息转载率低问题。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3年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要求,一季度重要信息转载率低于90%的市直单位、县(市)区,应提交整改情况说明,于4月30日前书面报告市政府办公厅,并抄送市大数据服务中心。截止5月6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仍未提交整改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