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28-0200-2012-00032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2-03-30
- 标 题: 福州市卫生局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2011年全国食物中毒事件情况通报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卫应急〔2012〕4号
- 发布日期:2012-03-30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
现将《福建省卫生厅转发关于2011年全国食物中毒事件情况通报的通知》(闽卫法监函〔2012〕24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加强监管,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部门网站
县(市)区网站
中央部门网站
各省(市)政府网站
主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福州市数据管理局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