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十一五”旅游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福州市“十一五”旅游业发展专项规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一月十日
福州市“十一五”旅游业发展专项规划
前 言
一、规划编制的背景
旅游业是二十一世纪全球最重要的经济产业之一。在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60多年来相对和平、稳定的环境中,以观光旅游为主要特征的国际旅游业得到了迅猛发展。当前,国际旅游业的发展开始呈现出一些明显的变化趋势:一是客源流向开始由传统的欧美客源市场向发展中国家和亚太地区转移,拥有丰富旅游资源和悠久历史文明的中国将成为最大的受益者,根据世界旅游组织预测,到2020年,中国将成为世界第1位的旅游接待国和第4位的旅游出境国。二是旅游方式将由单一的观光旅游向以休闲度假和文化体验为主要特征,集休闲、度假、观光、体验、商务、康体、研修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复合型旅游转变。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阶段,社会经济将持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将显著提高,旅游活动将成为提高人们生活品质的一种重要休闲方式。
这些发展形势对于拥有极具特色的中国东南沿海海洋文化特征,温泉、滨海、生态等休闲度假旅游资源皆备的福州旅游业来说,将迎来一个重要的发展机遇期,抓住了这一发展机遇,福州旅游业将大有可为、前景广阔。
二、规划编制的意义
1.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握重要战略机遇期,进一步明确旅游产业发展定位和目标方向,加快福州旅游业突破发展步伐。
2.指导全市旅游行业在“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工作中的具体实践。
3.盘活福州旅游资源存量,打造福州旅游品牌,确立福州旅游目的地形象,做大做强福州旅游经济。
三、规划编制的依据
1.中共福建省委《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纲要(试行)》
2.中共福州市委《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纲要(试行)》
3.《中共福州市委关于制定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4.《福建省“十一五”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规划》
5.《福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6.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十一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
第一章 “十五”旅游业发展回顾
一、旅游业发展概况
“十五”期间,福州市旅游业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的总体战略部署,突出自身优势与特色,坚持项目带动战略,加大旅游资源规划、保护和开发力度,打造旅游品牌,加强旅游宣传营销和市场拓展,强化旅游市场监管,旅游业总体上呈现出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势头。
1.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业发展。“十五”期间,福州市进一步确立“政府主导型”的旅游产业发展战略,旅游业被列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产业。2003年,编制完成并组织实施《福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确立了全市旅游业的整体定位、发展方向与建设重点。2004年,市委、市政府成立以市委书记为主任、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为副主任的福州市旅游发展和促进委员会,积极推进昙石山、三坊七巷、船政、寿山石等四大文化旅游品牌的开发建设和 “两马”旅游对接等重点工作;出台《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强对旅游业的政策扶持。
2.城市整体形象不断提升。福州市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加强内河、环境卫生、市容市貌、交通秩序整治,建成闽江公园、金牛山公园、金山公园等一批现代休闲公园,城市市容市貌和生态环境有了很大改观。2001年以来,福州市分别荣获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等称号,城市整体形象不断提升。
3.建立起较为丰富的旅游产品体系。全市一批优势旅游资源得到有效开发,旅游名牌产品数量不断增多、品质不断提升。鼓山、十八重溪、青云山等先后被评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福州国家森林公园、青云山、石竹山等先后被评为国家4A级旅游区,马尾造船厂被评为国家工业旅游示范点。建成福州金汤国际温泉度假村、马尾船政文化主题公园、长乐闽江口滨江系列公园、北峰中国寿山石馆、闽侯旗山国家森林公园、福清灵石山国家森林公园、天生林艺农业观光园、闽清黄楮林温泉旅游区、永泰赤壁、天门山、姬岩等一批新的旅游景区景点,初步形成了融观光游览、文化体验、休闲度假、购物娱乐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旅游产品体系。
4.形成较为稳定的旅游客源市场。近些年,经过不断宣传营销,通过举办海坛国际沙雕节、郑和开洋节、石竹山梦文化旅游节、十八坂古民居文化旅游节、罗源畲族风情旅游节和福州美食节等一系列节庆活动,组织参加各种境内外旅游展会,举办旅游专场宣传促销活动,开展区域旅游合作,并通过新闻媒体、福州旅游网站等窗口,树立福州旅游目的地形象,吸引了大批国内外游客来榕旅游。通过开展“福山福水福州游”、“城乡牵手万人行”、“闽江黄金水道观光游”等大型旅游主题活动,炒热周边游市场,发展假日旅游经济,使黄金周和双休日的周边游市场不断升温,初步建立起多元化的客源市场格局。2005年,全市共接待国内外游客798.29万人次,旅游总收入94.51亿人民币。
5.旅游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福州市注重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先后建成沈海、福银国道主干线高速公路106.9公里、高速公路连接线5.09公里、火车站客运站扩建及站前广场改造等一大批重大项目,全市对外联接通道不断拓展,已形成较为便捷的海陆空立体交通网络,促进了客流集聚。同时,直接为旅游服务的商贸、餐饮、娱乐等现代服务业、新型营销业态快速发展,配套服务不断完善。目前,全市已拥有78家星级饭店、15家国际旅行社、93家国内旅行社、18家旅游汽车公司。
6.旅游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福州市坚持以“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为目标,强化对旅游市场的规范经营和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开展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旅游市场“打假打非”、旅行社门市部清理整顿、旅行社规范经营检查等专项活动,严厉打击各类旅游“黑社”、“黑导”、“黑店”、“黑车”。开展诚信旅游建设,组织旅行社、星级饭店、景区等有关行业协会制定诚信公约,建立诚信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布,并通过量化行业服务标准,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加强旅游安全生产管理,制定一系列旅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旅游投诉服务,维护旅游企业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优化了旅游环境。
二、存在问题
1.旅游品牌尚未形成。在旅游品牌建设培育方面,福州市四大文化旅游品牌除船政文化主题公园一期工程建成开放外,昙石山文化、三坊七巷文化、寿山石文化等项目还处在初期建设阶段或规划阶段,尚未形成旅游产品;福州金汤国际温泉度假村、大明谷温泉城、黄楮林温泉旅游度假区、青云山御温泉酒店等温泉旅游项目的配套设施建设、宣传营销和管理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滨海旅游资源开发滞后,仅有海坛风景区初步形成旅游产品,但开发层次偏低、项目内容单一;生态旅游资源开发相对成熟,已形成鼓山、青云山、十八重溪、石竹山等一批国家级的旅游景区,但这批产品多停留在观光游览的初级阶段,深度开发不够,尤其在休闲度假功能的配套建设方面比较滞后。从总体上说,福州市还没有真正形成具有特色鲜明、内容丰富、设施完善、品位高并富有感召力、竞争力的旅游品牌产品,亟待加快建设和培育。
2.旅游形象不够突出。长期以来,由于福州市旅游业缺乏标志性的旅游产品的支撑,使福州旅游形象长期处于一种模糊不清的状态,不利于城市整体对外营销推广和提升福州作为旅游目的地的吸引力,直接导致近年来福州市在接待境内外旅游者的人数和旅游收入方面增长缓慢,难以取得突破性的发展。
3.旅游发展资金投入不足。现代旅游业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低投入、高产出的经济产业,随着休闲旅游时代的到来,一个成熟的旅游产品在主题形象塑造、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配套等方面均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福州市旅游业在资金投入方面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方面,政府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环境整治方面的资金投入不足;另一方面,由于基础设施不完善以及缺乏有实质性内容的产业发展政策支持,旅游业在招商引资方面竞争力不足,尤其对大资金的吸引力不强,造成整个产业发展的规模、档次难以提升。
4.旅游交通条件相对滞后。福州市已经形成的景区景点虽然较多,但普遍分布散、规模不大、深度开发不够,所以对交通条件的要求尤其迫切。由于目前福州市区通往主要景区的道路等级相对偏低,景区与景区之间的公路连接不够顺畅,难以把主要景区连点成线,造成旅游团队多以周边单一景区的一日游为主,旅游内容单调,削弱了福州作为旅游目的地的吸引力。
5.旅游管理体制不够合理。一方面,市、县两级旅游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能和力量配备与旅游业发展的要求不相称,尤其全市旅游执法队伍力量薄弱,各县(市)区旅游局均为事业单位,人员少,难以有效开展日趋繁重的旅游市场监管和执法等工作任务。另一方面,作为体现旅游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景区行业,其管理体制不健全,管理职能分散,缺乏一个统一的、强有力的主管部门,造成全市旅游规划执行难,旅游资源保护力度弱,在景区开发建设上存在过度开发、重复建设、无序竞争等问题,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动力不足。
三、发展优势
1、文化积淀深厚,文物古迹众多
福州是福建省省会、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有2200多年的建城史,素有“海滨邹鲁”的美称。早在7000多年前,福州就有闽越人活动,孕育了接近中原的昙石山文化,是中国海洋文明的重要发源地。2200多年来,福州历为郡城、州府、省会,一直占据全闽的中心地位,五代时成为闽越都城,在两宋、元、明、清时期一直是福建行省的驻地,其间还一度成为宋末端宗和明末唐王的临时都城。鸦片战争后,福州成为首批开放的五口通商口岸之一,城市迅速发展,成为我国东南沿海的政治文化中心和港口城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福州始终是福建省的省会和全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福州人杰地灵,文化昌盛。从唐宋到明清,福州籍进士达3600多人,尤其在中国近代史上更是名人辈出,林则徐、沈葆桢、严复、林觉民、郑振铎、邓拓、冰心、陈景润等人以及57名福州籍的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都是福州人民的骄傲。福州还保存有大量的文物古迹,被列为国家、省、市三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就有200多处,其中三坊七巷和朱紫坊建筑群、马江海战纪念馆、福建船政局建筑群、昙石山文化遗址、鼓山摩崖石刻、林则徐墓、严复故居和墓等17处被列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自然资源丰富,综合配套齐全
福州地处中国东南沿海,南联珠江三角洲,北接长江三角洲,东南向台湾,西北面有福银高速公路、316国道和外福铁路连接内陆腹地,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
福州是滨海城市,有1137公里的海岸线,有以海蚀地貌和优质沙滩闻名并被列为“国家自然遗产”预备名录的海坛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有“两马”(马尾、马祖)旅游主题。
福州生态条件优越,全市森林覆盖率54.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0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69平方米,有鼓山、青云山、十八重溪、石竹山、福州国家森林公园、旗山国家森林公园、灵石山国家森林公园、平潭海岛国家森林公园等一批国家级的重点风景名胜区、4A级旅游区和森林公园。
福州是国内罕见的“温泉城”,市区中心地带温泉遍布,温泉开发历史悠久,温泉娱乐设施多、档次高;城区周边的连江、永泰、闽侯、闽清等县均有丰富的温泉资源,水温高、水质好,已建成福州金汤国际温泉度假村、大明谷温泉城、黄楮林温泉旅游度假区、青云山御温泉酒店,动工在建的贵安温泉旅游度假区、樱花泉温泉度假村等项目,可望建设成为举世闻名的“温泉之都”。
福州还拥有温泉、海峡、登云、新东阳等四个高尔夫球场以及各种档次的娱乐、餐饮、购物等设施。
以上的种种优势将有利于把福州打造成为以文化和温泉旅游为支撑,以滨海、生态、康体等旅游为辅助的休闲型、享福型旅游城市,突出福州的“福”字,吸引全国游客并逐步拓展境外游客到福州来体验享“福”之旅。
第二章 旅游业发展目标和形象定位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的总体战略部署,以建设旅游经济强市为目标,盘活福州市旅游资源存量,打造福州旅游品牌,塑造福州旅游形象,调整优化旅游产业结构,完善旅游基础设施配套,提升旅游服务功能,发展壮大旅游产业规模,全面提升旅游产业素质,努力在规划期内把旅游业培植成全市国民经济的新兴支柱产业,初步实现由旅游资源大市向旅游经济强市的转变。
二、发展目标
规划期内把福州市建设成为以“海峡旅游”为主题,以文化旅游为龙头,以温泉、滨海、生态休闲旅游为重点,以闽江景观带为轴线,集观光、度假、商贸、购物、娱乐、美食于一体的复合型的休闲旅游目的地,成为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旅游城市和海峡西岸的旅游中心城市,力争把旅游业培育成为福州市国民经济的新兴支柱产业。
1.旅游经济指标:实现旅游收入快速增长的目标,培育壮大支柱产业。以2005年接待境内外游客量为基数,按年均增长率10%递增,到2010年,接待国内游客突破1300万人次,国内旅游总收入达160亿元;接待海外游客突破50万人次,旅游外汇收入达3.2亿美元。不断增大对全省旅游经济的贡献率,进一步凸现其作为旅游大省省会的产业中心地位。
2.旅游区域开发目标:优化旅游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大力发展文化旅游,深入开发和提升城区文化旅游核心区,重点发展温泉、滨海、生态旅游,打造休闲之都城市品牌;初步建立起福州——台湾、福州——长三角和福州——泛珠三角的旅游协作区域,通过区域合作,重点吸引台、港、澳地区和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的游客和投资者来福州市旅游和投资。
3.旅游产品开发目标:在传统观光旅游产品的基础上,进一步注重文化内涵的挖掘,突出旅游产品的互动和参与功能,重点开发闽越古都文化旅游产品和温泉、滨海、生态、康体休闲旅游产品。
4.客源市场开发目标:国内旅游市场,在稳固省内及周边地区近程旅游市场的前提下,重点开拓长三角、珠三角以及华中地区的旅游客源市场。上述地区人口众多,人均出游率较高,收入水平较高,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该市场的开拓对于培育福州市旅游业在全市国民经济中支柱产业地位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入境旅游市场,大力拓展台港澳的入境旅游市场,注重对东南亚和东北亚旅游市场的开发。上述市场与福州市处于同一文化圈层,具有类似的文化背景,可通过文化旅游产品和温泉、高尔夫运动等高端旅游产品的开发来吸引旅游者。
5.旅游企业发展目标:在积极推进旅游企业集团化发展过程中,选择1—2家有实力的旅游企业集团公司筹组旅游上市公司,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多种所有制并行发展、大中小企业共同发展的跨地区、跨行业的旅游企业发展格局,以培植构成旅游支柱产业和旅游经济强市的坚实基础。
6.旅游科技创新目标:建设福州旅游的数字化工程,实现旅游业的信息化,以数字化技术指导旅游业在旅游资源开发、旅游行业管理、旅游产品营销、旅游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工作,提高旅游经济增长中高科技的贡献率。
三、旅游形象定位
1、旅游本底形象
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滨海城市、温泉城市。
2、旅游主题形象:闽越古都、有福之州
第三章 旅游发展总体布局
一、“一区两带”空间布局
根据福州市主体旅游资源的类型、特征、分布等状况,将旅游发展空间布局概括为“一区两带”。
“一区”是指以昙石山、三坊七巷、船政、寿山石四大文化旅游品牌为主体的闽越古都文化旅游核心区,主要功能是文化体验、商务会展、购物、娱乐、美食等。
“两带”是指以城区为中心,以沈海高速公路福州段为大致分隔线,在高速公路以西的西部山地区域为温泉、生态休闲度假旅游带,主要功能是温泉、生态休闲度假、山水观光、体育健身等;在高速公路以东的东部沿海区域为滨海休闲度假旅游带,主要功能是滨海休闲度假和康体娱乐等。
二、发展壮大三大旅游产业集群
“三集群”是指在“一区两带”空间布局的基础上,根据福州市的旅游资源优势,需要优先培育和重点发展的闽都文化、温泉生态、滨海等三大旅游产业集群。
1.闽都文化旅游产业集群
立足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突出闽都文化中典型的海洋文化、开放文化、爱国文化等特征,重点打造昙石山文化、三坊七巷文化、船政文化和寿山石文化等四大文化旅游品牌,积极建设林则徐文化、郑和航海文化、鼓山宗教文化、宏琳厝古民居文化、福州传统商贸文化、民俗文化等旅游产品,提升闽都文化核心区的配套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一批内涵丰富、特色鲜明的文化旅游品牌产品和配套设施完善、服务优质、环境优美的旅游服务体系。
2.温泉、生态旅游产业集群
福州温泉、生态资源丰富,而且两种优质旅游资源可有机结合,互为完善提升旅游内容,形成以温泉休闲度假产品为主体、以生态观光度假产品为辅助的高端休闲度假旅游产品。要根据福州温泉资源的分布、储量、水质等具体情况,编制福州温泉旅游发展专项规划,科学开发温泉旅游资源,做到合理布局、凸显特色、产品多元,并要严格控制温泉旅游产业的发展规模和步伐,避免产生过度开发、无序竞争等问题,促进可持续发展。前期,加快建设完善青云山御温泉酒店、黄楮林温泉旅游度假区、大明谷温泉城等项目,加快贵安温泉旅游度假区、樱花泉温泉度假村项目建设进度,促进赤壁风景区温泉度假村、桂湖温泉度假中心等项目的规划和落地建设,形成福州温泉休闲旅游度假产品及规模效应。后期,着力完善温泉旅游产品在住宿、餐饮、娱乐、文化等方面的配套设施,做大做强温泉生态旅游产业集群,申报“中国温泉城”称号。
3.滨海旅游产业集群
充分发挥福州市海岸线长、海域广、海岛多、滨海旅游资源丰富等优势,以滨海休闲度假为主导功能,以滨海观光、海上运动、休闲渔业体验为辅助功能,重点发展平潭岛、黄岐半岛、闽江口、福清湾、罗源湾等五个滨海旅游区域。平潭岛区域以海坛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为龙头,加快建设入岛交通设施,完善岛内景区之间的道路连接条件,强化度假设施和海上旅游活动项目建设,积极创建国家4A级旅游区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黄岐半岛区域主要立足与马祖列岛同根同缘的人文优势和咫尺相望的区位优势,建设独具特色的海峡观光旅游度假区;闽江口旅游区域主要整合船政文化、郑和文化、琅岐岛生态农业、川石岛海滨度假等资源,形成闽江下游文化体验、农业观光、滨海度假相结合的旅游区;福清湾区域以东壁岛滨海旅游度假区项目为龙头,重点发展滨海度假和海上休闲渔业项目;罗源湾区域以罗源湾游艇俱乐部项目为龙头,依托湾内广阔的海域,建设海上休闲运动项目,发展与港口、工业相配套的滨海商务旅游区。通过五个滨海旅游区域的开发,凸显福州滨海城市特色,打造滨海旅游产业集群,促进福州海洋经济强市的建设。
第四章 旅游重点项目建设
一、旅游品牌项目建设
1、昙石山文化旅游区
位于闽侯县甘蔗街道,昙石山文化是中国东南沿海具有代表性的新石器时期文化遗址,距今约四、五千年,是中国海洋文化的重要发源地之一和福建古代文明的摇篮,2001年被列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对游客开放。计划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投资1.2亿元建设,其中:文化遗址和博物馆区占地112亩,由省财政投入6000万元建设;市、县财政投资6000万元建设配套的昙石山古民居建筑群,占地约230亩,首期100亩,建设旅游景区入口广场和三组仿古建筑群,二期130亩建设民俗文化公园。整体项目于2010年建成,将打造成为福建十大旅游品牌之一。
2、三坊七巷文化旅游区
位于鼓楼区,是福州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标志,文化积淀深厚,在布局、建筑、园林、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方面具有很高的保护开发利用价值。规划总投资30亿元,保护开发范围包括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朱紫坊、林则徐纪念馆、文庙、乌山和于山风景区等在内;2006年开始启动区保护建设,并按照总体规划稳步推进,将打造成为闽都文化旅游的标志性品牌。
3、船政文化旅游区
位于马尾区,已建成一期工程船政文化主题公园,主要景点包括“三馆两园一广场”(中国船政文化博物馆、马江海战纪念馆、船政精英馆、罗星塔园、马限山园和船政文化广场);二期工程计划总投资1.8亿元建设船政文化城,主要包括重建船政衙门、牌坊、左沈二公祠、海军练营、储才馆等,修复船政天后宫、天主教堂、前坡炮台、北岸炮台、一号船坞,建造“平远号”舰,建设旅游购物一条街、游览码头等,申报国家4A级旅游区;三期工程主要整合包括马尾、琅岐、连江、长乐在内的闽江口旅游资源,到2010年前,形成福州船政文化旅游区整体品牌。
4、寿山石文化旅游区
位于晋安区,2005年申报首批“国家矿山公园”并通过验收。旅游区规划面积202.57平方公里,主要建设寿山石矿山遗迹保护工程和配套的旅游服务设施、基础设施,整合区内的其他文化、生态、漂流旅游产品和市区的寿山石展示、购物场所,形成融文化体验、生态观光、体育健身和购物旅游于一体的寿山石文化旅游品牌。
5、贵安温泉旅游度假区
位于连江县潘渡乡,度假区总面积89.9平方公里,包括潘溪沿岸11个村落,共划分“一带四景区”,即潘溪景观带和仁山分区、贵安核心区、西溪分区、潘渡分区。计划总投资30亿元,重点建设世纪温泉旅游度假村、蓝湾温泉旅游度假村、西溪森林公园、四星级旅游涉外酒店、温泉高尔夫球场高级会馆和相关配套设施,以及核心区的温泉主题公园(包括温泉博物馆、文化广场)、温泉古驿道、购物一条街、风味小吃一条街等项目,建成融度假休闲、保健养生、生态观光、商务会议、企业庄园、科普教育等六大功能为一体的国家级温泉旅游度假区。
6、青云山温泉旅游度假区
位于永泰县岭路乡,总面积47.18平方公里,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和4A级旅游区。位于景区内、总投资2亿元的御温泉酒店,占地141亩,主要建设温泉游览区、运动休闲区、一座拥有200间客房的四星级温泉度假酒店、有30套高级客房的酒店别院和24栋高级别墅等温泉主题设施,与青云山风景区相配套,形成集生态观光、温泉度假两大功能完善结合的旅游度假区。
7、黄楮林温泉旅游度假区
位于闽清县,由黄楮林温泉度假区和白岩山风景区组成,总面积13平方公里,计划投资1.5亿元人民币进行开发,建设温泉疗养、休闲度假、漂流、会议接待等旅游服务设施。
8、海坛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
位于平潭县,面积71平方公里,以海蚀地貌景观和海滨沙滩为资源特色,1999年被国家建设部列入我国申报“世界自然遗产”的预备名录,2006年被国家建设部列入“中国国家自然遗产”预备名录,结合“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工作,强化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高品质的滨海旅游度假设施,开发海上活动项目,将其建成我市滨海旅游的龙头产品,成为全国知名的滨海旅游品牌。
二、旅游重点项目建设
1、林则徐文化史迹
整合林则徐文化系列史迹,结合三坊七巷改造,以林则徐纪念馆为核心,建设林则徐文化广场,充分挖掘、充实文化内涵,展示林则徐的丰功伟绩,形成名人效应,与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交相辉映。
2、闽江口郑和文化旅游区
位于长乐市闽江口南岸,已建有郑和公园、郑和广场、郑和史迹馆、郑和航海馆、郑和石雕等多处纪念性建筑景观。规划继续整合郑和文化旅游资源,兴建旅游码头及旅游服务等配套设施,完善旅游区的功能,打造成为福州海洋文化的重要景点。
3、鼓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
位于晋安区,总面积49.7平方公里,包括鼓山景区、磨溪景区、凤池白云景区、长田——鳝溪景区、南洋——安安溪景区和鼓岭景区六个部分,要重点挖掘丰富鼓山景区的宗教文化和历史文化内涵,提升鼓岭景区的避暑休闲度假功能,开发其他景区的生态和自然景观资源,形成融文化体验、宗教朝圣、山岳观光、生态度假、健身游憩等功能于一体的城郊重点旅游区。
4、宏琳厝古民居
位于闽清县坂东镇,要充分挖掘坂东镇的古民居文化内涵,充实旅游活动内容,整治旅游服务环境,并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形成以宏琳厝古民居为主体的坂东古民居旅游系列产品,申报国家4A级旅游区。
5、罗源湾游艇俱乐部
位于罗源县松山垦区,规划占地60亩,建设公寓式高星级旅游度假酒店、游艇码头,开发周边海域及海上活动项目。
6、金沙澳滨海旅游度假区
位于连江县黄岐半岛,与马祖岛隔海相望,规划开发3平方公里的山地、12平方公里的海域和海滩、岛屿,建设海滨浴场、海岸度假酒店、美食广场、游艇码头、海上运动中心、休闲渔业体验区和白云山风景区等,建成融度假、观光、美食、体验等功能于一体的滨海旅游度假区。
7、东壁岛滨海旅游区
位于福清市,规划建设海滨浴场、九使山风景区、海景酒店、山海别墅区、滨海街市和海上休闲渔业等项目。
8、十八重溪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
位于闽侯县,景区总面积52.5平方公里,规划开发以十八重溪主溪游览为主轴,形成以古崖飞瀑景区为核心,皇冠奇峰和神钟寻源两景区为衬托,主溪游览主线和各支溪小环游览支线组成串球状的游览系统,着重发展生态观光游、溯溪探险游、登高揽胜游、幽谷探奇游、休闲度假游和特色专题游,建设游客接待中心、旅游服务中心。
9、石竹山国家4A级旅游区
位于福清市,要重点挖掘石竹山道教、佛教、儒教三教合一的宗教文化特色,丰富“梦文化”内涵,整合山湖生态、景观资源,强化休闲、度假旅游功能,完善食、宿、购物、娱乐等配套设施建设,形成福州南部生态旅游的重点景区。
10、福州国家森林公园国家4A级旅游区
位于晋安区,总面积28.91平方公里,要发挥近郊区位优势和森林资源优势,丰富森林旅游观光内容,配套完善住宿、餐饮、娱乐等设施,提升森林休闲度假旅游功能。
11、旗山风景区
位于闽侯县,紧邻福州大学城,总面积35.87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包括旗山国家森林公园、旗山景区和万佛寺,利用旗山深厚的历史、宗教文化资源和良好的森林生态、自然景观资源以及便利的交通条件,开发森林度假、自然景观游览、宗教文化朝圣、农业观光、休闲健身等旅游项目,打造成为福州近郊森林生态休闲旅游的重点景区。
12、赤壁生态温泉旅游度假区
位于永泰县,规划深度开发赤壁风景区生态旅游资源,建设天池景区、桫椤谷、松林景区和桃花园、茶花园、樱花园、红叶园、农业园等“五大园”;建设占地200亩的温泉旅游度假村,形成生态、温泉旅游相结合的大型旅游度假区。
13、闽江水上休闲旅游带
整合闽江下游沿岸旅游资源,建设闽江夜景工程、陈靖姑文化旅游区和配套的旅游码头等项目,形成包括昙石山文化、闽江公园、陈靖姑文化、船政文化、郑和文化和闽江夜景工程等旅游产品在内的闽江一日游和闽江夜游特色旅游线。
14、琅岐岛休闲度假区
在琅岐岛龙鼓度假村的基础上,开发建设砚池湖水上娱乐中心、万叶农业休闲观光园、朴树林生态植物园、白云山景区和星级酒店等配套设施。
15、天生林艺农业观光园
位于福清市,已建成南亚热带果树园、葵园、名树园、玫瑰园、百菜园、百花园、盆景园、民族园、翠竹园、科普实践园等“十大园”和闽南古街、酒店、人工岛屿、岛上别墅等设施,规划建设高档度假设施,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加强环境整治,提升服务水平,申报国家级农业旅游示范点。
第五章 旅游客源市场开发
一、客源市场开发
1.目标客源市场定位
以省内和周边客源市场为基础,国内客源市场和海外入境客源市场为重点。
2.国内客源市场定位
大力开发国民旅游,以省内和周边客源市场为基础,以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客源市场为重点,大力开发以北京为中心的北方客源市场,逐步向全国拓展。
(1)近程基础市场——省内及粤东、浙南、赣东等周边市场。
随着福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福建省内的旅游需求将不断提高。预计2010年全省经济发展将达到中等收入国家水平,人民生活实现富裕型小康水平,旅游度假和汽车消费占居民消费支出比重有较大提高。福州市可以借助省会城市的优势成为省内和省外周边地区游客旅游的中心城市。
随着旅游者消费行为的逐渐成熟,人们在欣赏自然山水的同时,更注重休闲性、娱乐性和参与性,对旅游产品文化层面的需求更高。因此,面对省内和省外周边地区游客应重点开发省会城市综合性文化、温泉休闲、滨海度假旅游产品。
(2)中程重点市场——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华中地区市场。
长江三角洲地跨江、浙、沪两省一市沿海地区,人口7000多万,经济发达、人口密集、旅游消费水平高,是中国最主要的客源输出地区之一。该地区游客旅游经验丰富,善于精打细算,与福州市距离适中,通过铁路、航空、高速公路均可在一日之内直接抵达,方便快捷,费用适中,福州可成为他们较为理想的旅游目的地。
以广州、深圳、珠海为支点的珠江三角洲地区,人口2000多万,居民出游意识强烈,市场前景十分广阔。但两地在气候条件、自然山水乃至饮食、民俗方面都有诸多相似之处,所以在产品的宣传上要突出特色,突出福州本地特色和文化内涵,突出温泉休闲、闽都文化和生态观光旅游产品。
以武汉、重庆、成都、南昌、长沙为支点的华中地区和西南地区,人口众多,远离海洋。该区域深处祖国内陆,与东南沿海地区相比,其旅游资源具有明显的异质性特征,因此,在旅游动机上,华中和西南地区居民具有明显的“亲海”趋向,要加强宣传福州的滨海旅游产品。
(3)远程拓展市场——北京和其他内陆市场。
北京市人口1200多万,市民旅游意识强烈,旅游消费水平居全国前列。福州市突出的优势是季节气候因素和内陆地区对海洋的神往。但该区域距离福州市较远,受空间距离的影响较大,并由此带来交通费用比例的增加。随着铁路的新建和火车提速,这一状况将得以改善。同时可通过与民航部门的积极合作,使旅行费用逐渐减少。
3.入境市场定位
以台港澳为主体,日本、韩国和东南亚为重点,海外华人华侨为纽带,加大开拓美加、欧洲、大洋洲市场的力度,中期加大俄罗斯市场开发力度,远期考虑中东市场、南美市场,逐步形成台港澳地区市场、海外华侨市场、洲内和洲际多元化的海外客源市场格局。
(1)主体市场——台港澳侨市场。
台湾、香港、澳门同胞以及广大的海外华人、华侨是福州市入境旅游市场中的传统客源,近年来在入境游客中比重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福州市周边地区和西部地区旅游业发展对游客的吸引所致,因此,应继续深入开发旅游产品,进一步完善旅游产品体系,在稳固该客源市场规模的基础上寻求更大的突破。
(2)重点市场——东南亚和东北亚,亚洲市场。
东南亚和东北亚地区与我国有深厚的文化渊源,在中期入境旅游市场开拓上应主要向该区域推广我市独具特色的文化旅游产品和温泉、高尔夫旅游产品。
(3)拓展市场——欧、美、澳市场,洲际市场。
欧美和澳洲市场规模大、经济效益高,是发展潜力巨大的入境旅游市场,应注重根据其需求特性开发出特色多元的旅游产品。
4.机会市场
举办各类国际国内商贸、会展、文化和招商引资活动。
福州市作为福建省的省会城市、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城市和对外交流通商的重要口岸,与长江、珠江三角洲相邻,拥有良好的经济、区位条件。福州市旅游业应借助商贸发展的契机,积极吸引国际性、全国性、区域性会展来榕举办,通过与会展、商贸活动的互动,推出具有本地特色的会展旅游和商务旅游产品,努力打造福州市作为东南沿海新兴会展旅游城市的形象。
二、区域旅游合作
1、省内区域旅游合作
(1)福州、厦门、武夷山旅游合作区:该旅游合作区以福州、厦门两个现代都市和武夷山双遗“绿三角”旅游区为核心,集都市观光、温泉度假、购物休闲、滨海岛屿、世界双遗、侨乡特区、宗教民俗、商贸港口于一体,集中了福建省最具优势的精品旅游资源。该地区经济发达、交通便捷、景点密集、旅游企业集中、旅游服务完善,是福建省旅游业发展的黄金三角组合。要放眼全省,扬长避短,积极互动,主动融入武夷山、厦门两个精品旅游区形成的线路当中。
(2)闽江山海旅游合作带:该区以省会福州市为中心,以闽江、外福铁路和福银高速公路、316国道为通道,联接福州、三明、南平三个城市,以现代滨海城市风貌与山林绿色生态资源为互补,是城与乡、山与海的结合,绿色风景与蓝色文明的交融。
(3)福、莆、宁旅游合作区:以福州市为游客集散和辐射中心,向北联通宁德,向南通向莆田,陆上以沿海沈海高速公路、104国道、324国道为通道,海上以游船为交通工具,形成国内少有的山、海、岛、城一体的旅游区,包含了历史文化、宗教文化、海洋文化、妈祖文化、畲族文化、民俗风情等多元的文化体系。
2、省际区域旅游合作
(1)榕台海峡旅游合作区:在闽台海峡两岸旅游区的框架内,遵循“平等互利、循序渐进、对应需求”的原则,加强福州旅游与台、澎、金、马地区的合作;以两岸各地旅游行业协会为龙头,组建旅游协调委员会,达成旅游合作意向,制订旅游合作规范,研究探讨旅游合作的方向和方式,在沟通协商、信息交流、产品互动、营销共推、应急处置等方面形成长期有效的旅游合作机制;在推进 “马尾-马祖”双向旅游线路的基础上,积极推动构建“福、厦、金、马旅游环线”和“福、厦、金、澎、台、马旅游环线”,在更大范围内实现旅游线路的共同开发,做大海峡旅游市场。
(2)江浙沪——榕台——粤港澳东南沿海旅游区:福州市处在粤港澳与江浙沪两个全国经济、旅游最发达的地区之间,可利用独特的区位优势,依托沿海高速公路和铁路大通道,加强与这两大旅游区在产品和线路设计、市场推广、企业层次合作、管理部门协调等方面的合作,做到资源互享、产品互补、市场互通、客源互送。同时,积极推进榕台旅游合作,最终形成地跨榕台、粤港澳、江浙沪三大区域的中国东南沿海旅游区。
(3)福、宁、温旅游合作带:该合作圈内的主要旅游产品有福州的历史文化、温泉、鼓山、海坛风景区、宁德的太姥山和温州的雁荡山等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可共同构筑以山海风光为特色的旅游合作圈。该旅游合作区南以福州、北以温州作为自己的主要客源市场,开发山海结合、民俗特色的假日观光休闲娱乐产品。
(4)榕赣名山名城旅游合作带:该合作带内的著名旅游景区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福州市,温泉、鼓山、青云山、石竹山,江西道教名山龙虎山和三清山,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瓷都景德镇等。通过即将建设的向福湄铁路大动脉,密切榕赣旅游合作,该旅游合作带可通向南昌、庐山,并可引入华中地区客源。
第六章 旅游服务体系和配套设施建设
一、旅行社业
1.总体发展目标
以建立现代旅游企业制度为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构建合理的旅行社行业体系,实现旅行社整体实力和旅行社产品开发、销售能力的提升。积极引进外资旅行社,特别是台资旅行社与我市国际旅行社开展合作经营,提高福州市旅行社的对外竞争水平,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以国际社为先导、以国内社为主体、区域布局合理的旅行社接待网络。
鼓励强势旅行社通过兼并、收购弱小旅行社等方式,形成旅行社集团,实现跨国经营。引导中型旅行社进行专业化经营,小型旅行社进行网络化经营,形成以集团化大型旅行社为主导、专业化中型旅行社为支撑、网络化小型旅行社为补充的福州市旅行社行业体系。
2.发展重点
(1)平衡旅行社的空间布局。改变目前旅行社主要集中分布在鼓楼区的状况,鼓励实力强的旅行社到永泰、平潭等旅游重点发展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完善旅行社的空间布局,满足各地国内旅游迅速发展的需求。
(2)促进旅行社品牌化发展。组织部分经营业绩优良的旅行社形成企业联合体,通过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联合开发福州特色旅游产品和旅游线路,采取兼并、联合等方式进一步扩大企业规模,培育旅行社企业集团和品牌。
(3)完善旅行社的行业体系。明确大型旅行社与中小旅行社的分工,按照大型旅行社集团化、中型旅行社专业化、小型旅行社通过代理制形成网络化的目标模式,构建合理的旅行社行业体系。
(4)规范旅行社的市场运作。通过政府旅游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旅行社规范经营行为的管理、监督,查处超范围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的“野马”旅行社和外地旅行社驻榕办事处,创造良好的旅行社发展环境。
二、饭店业
1、总体发展目标
以突出福州市文化旅游和休闲旅游特色为出发点,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对饭店结构进行调整,使旅游饭店的空间布局、档次结构日趋合理,在全市范围内形成高、中、低档结合,饭店类型齐全,区域布局合理的旅游饭店网络,促进福州市旅游业的发展。在饭店的经营管理上,大力引进国际著名的饭店管理公司或联号,鼓励饭店开展资本运营和网络运营,为旅游饭店的集团化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2、发展重点
(1)完善行业结构。根据市场需求情况,鼓励发展以接待商务和团体游客为主的中档星级饭店和各类快捷酒店,适当控制高、低两端星级饭店的发展规模和数量;鼓励到重点旅游县区和旅游度假区建设各类相配套的专业性饭店,如温泉主题饭店、度假型饭店、会议型饭店、快捷饭店、青年旅馆等,完善饭店业结构。
(2)优化空间布局。根据福州市旅游资源分布、基础设施条件和客源市场流量等因素,以福州市闽都旅游核心区为中心,向其它各县市呈辐射状发展,促进旅游饭店空间结构的平衡。
(3)革新经营方式。充分利用现有饭店资源,走集约化、集团化和品牌化发展之路,积极引进著名国际饭店或管理公司,拓宽全市饭店业的客源渠道,不断提高饭店的整体经营管理水平,通过管理方法和理念的更新促进饭店经营的集约化。同时,努力打造本地饭店品牌。
三、旅游餐饮业
1、总体发展目标
弘扬福州市传统的饮食文化,展示独特的闽菜制作工艺,开发具有福州特色的精品美食系列。加强餐饮业管理和规划,最终形成包括饭店餐饮、品牌餐饮、主题餐饮、社会餐饮等多元化,融餐饮、娱乐、文化、休闲于一体的福州市旅游餐饮服务体系,积极引导特色餐饮更快更好地走向市场化、商业化。积极引进世界各地美食,丰富福州市旅游餐饮市场的产品类型,打造福州美食天堂的印象。
2、发展重点
(1)扩大旅游餐饮规模。闽都旅游核心区旅游餐饮规模扩张主要实现餐饮精品的扩张,特别是加强对老福州特色餐饮的发掘,使福州传统餐饮精品和本地特色小吃成为旅游餐饮中的主导力量。郊县及其旅游区主要改变旅游餐饮发展不足的现状,大力发展当地特色餐饮和经济型社会餐饮,以独特、实惠和卫生赢得旅游者的信赖,解决旅游者在旅游区饮食难的问题。
(2)更新餐饮管理理念。走“饭店餐饮社会化,社会餐饮饭店化”的道路。饭店餐饮应努力降低经营成本,采取积极的营销方式吸引旅游者;社会餐饮应努力优化就餐环境,增强接待能力。同时,餐饮企业要走特色化、健康化之路,在传统闽菜菜系的基础上,不断吸收其他菜系的优点,推陈出新,并根据消费者对健康饮食概念日益重视的趋势,发展独具特色的健康系列美食产品。
(3)实现餐饮品牌化、集团化发展。福州市餐饮业要做大做强必须实现集团化发展,通过打造闽菜餐饮名牌,提升福州餐饮业的竞争力。近期主要从众多的福州市传统餐饮名品中寻找能够发展成为福州餐饮品牌的企业,并通过创新性经营将其打造成福州本地餐饮品牌。中期以福州餐饮品牌企业为龙头,以资本为纽带,建立多家大型福州餐饮企业集团,借助餐饮集团的资金优势和营销网络优势,增强福州餐饮业的竞争力。远期要实施对外扩张型的发展战略,以福州餐饮品牌为纽带,通过连锁经营等形式将福州餐饮业和闽菜文化推向国内外。
(4)加快闽都美食街(城)建设。完善步行街周边美食旅游街(城)旅游服务设施,丰富餐饮、娱乐、休闲旅游内涵,充分展示闽菜美食文化特色,建成独具特色的美食文化旅游街(城)。
四、旅游商品产销业
1、总体发展目标
实施“理想购物工程”,以文化挖掘和技术创新为中心,以开发地方特色产品为重点,实现旅游商品开发的系列化、规模化、精品化,形成商品种类齐全、销售网点布局合理、市场管理科学的旅游购物网络。大力扶持旅游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着重提高其产品设计与开发能力;培育一批旅游购物精品;培育发展1—2个旅游购物中心和旅游商品综合批发市场,完善景区商贸服务设施配套。
2、发展重点
(1)开发创新旅游商品系列。立足福州市丰富的民间传统工艺,注重旅游商品在文化内涵、题材、工艺、材料、表现形式等方面的创新研究,推陈出新,打造传统工艺和创新并存的旅游商品系列。
(2)培育发展旅游商品购物中心和专业市场。旅游商品购物中心和专业市场建设应进行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优化旅游商品购物环境,让旅游者在悠闲的氛围下,享受购物的乐趣。在旅游商品的种类、质量和价格上,要注意各档次结合,以满足多层次游客的需要;同时,加强对旅游商品专业市场、旅游购物商店和导游员的管理,严惩各类强卖或回扣行为,维护福州市的整体旅游形象。
(3)对旅游商品开发实行优惠政策。政府有关部门应对旅游商品开发行业实施重点扶持,即从投资、税收、信贷、外汇留成、材料供应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优惠,以利于调动旅游商品生产者和销售企业的积极性,从而扩大旅游商品的生产,提高旅游商品的质量。
五、旅游文化娱乐业
1、总体发展目标
以表现现代文化和地方传统文化为原则,加强对现有文化娱乐场所的管理,重点完善音乐厅、影剧院、地方戏剧表演场、现代娱乐场等旅游文化设施,在全市形成参与性强、品位高、类型齐全、管理规范的旅游文化娱乐接待体系。
2、发展重点
(1)完善旅游饭店的配套文娱设施,丰富饭店内的娱乐活动。
(2)培育综合性的城市旅游娱乐中心,满足旅游者的文化娱乐消费需求,特别要挖掘整理一批体现福州传统文化和民俗风情的旅游文艺节目,在固定的场所定期表演,提升福州旅游的文化内涵和乐趣。
(3)在旅游景区增设适量康乐运动设施。旅游活动趋向参与性、运动性、趣味性、科学性,旅游景区应根据景观特色、自身规模和环境容量,配置娱乐设施,以吸引更多的旅游者,延长游客的逗留时间。
六、旅游交通
1、公路交通
(1)城区交通与配套设施。加快推进福州环城交通走廊建设,加强对城区进出口主要通道、近郊主要景区(点)旅游通道的景观环境整体美化和环境整治;城区停车场建设要充分考虑与重要旅游景区相配套;城市道路交通指示牌、车站等基础设施要实现中英文双语标识)。
(2)通往主要景区的公路交通。将城区通往国家级旅游景区的公路建设列入全市公路建设总体计划,优先安排,不断提高通往重点旅游景区的道路等级;优先建设重点旅游景区之间的连接公路,形成顺畅的旅游景区交通网络;在高速公路和国道等交通主干道上设立重点景区的道路指示标志。
2、航空交通
充分发挥福州长乐国际机场的空港口岸作用,增辟国内、国际航线,尤其要增辟通往东南亚各国和日本、韩国的航线,增加航班,提高旅游客运能力,缩短福州与世界各地联系的时间距离。
3.铁路交通
重点建设温福线(温州—福州)、福厦线(福州—厦门)、向莆(江西向塘—福州—湄洲湾)线,形成东南沿海旅游铁路干线。在旅游旺季,定时开通福州至华东、华中、华南、华北等主要客源城市的旅游专列,为发展周末度假或短期假日旅游创造便利的交通条件。
第七章 实现 “十一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的保障措施
一、继续加强对旅游产业发展的扶持
旅游业是一项涉及面广、带动性强的重要经济产业,它的发展有赖于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尤其需要实施政府主导型的产业发展战略。在市委、市政府确立了旅游业的新兴支柱产业定位后,要制定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相配套的扶持政策,并加大政府对重大旅游投资项目在基础设施配套方面的导向性资金投入,为旅游业的突破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同时,各级政府要增加旅游宣传经费投入,抓好政府主导型旅游宣传营销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和各种形式将福州旅游推介给国内外游客,宣传和塑造福州旅游形象。
二、确立旅游规划的法规地位
旅游规划作为旅游业发展的重要依据应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要统一全市旅游发展思路,确立旅游发展主题,健全旅游协调机制,并将相关目标和任务分解到有关部门、各县(市)区认真组织实施,努力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要强化规划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实行规划目标责任制,加强对主要规划目标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做好规划实施情况的年度检查,建立规划中期评估制度。
三、加大旅游资源保护力度
要正确处理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切实加强旅游资源保护,特别是对一些生态旅游地和珍稀文物古迹,要始终坚持保护第一、规划先行的原则,尽量避免或减少旅游开发和旅游活动对资源与环境的影响。旅游资源开发要考虑资源承载能力,防止资源过渡开发造成资源破坏,要合理开发利用,有效控制景区容量,以利保护旅游环境,保证生态环境的自我修复,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要制定并严格执行旅游资源保护法规,探索建立有效的旅游资源保护和补偿机制,充分调动政府、企业、群众保护旅游资源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强化旅游安全管理
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各级政府要强化对旅游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旅游安全工作机制,落实旅游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旅游安全宣传教育,设立旅游安全救援电话,并结合“平安福州”建设,实施旅游环境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建立起切实可行的旅游安全保障体系。要求旅游企业把安全工作放在头等位置,落实旅游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旅游事故应急预案,加强旅游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防范和处理旅游意外事故的能力。旅游景区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旅游活动安全。旅行社要实行旅游保险制度,必须为旅游者办理旅游意外保险,保障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五、不断完善旅游交通网络
旅游交通是旅游业发展的重要依托。政府应采取措施促进旅游交通发展,形成具有较高现代化水平的旅游交通网络体系。各级政府要多种渠道筹集资金,提升景区道路等级,进一步加快高速公路网的建设,形成覆盖面积广、路面等级高、内外连通性强的公路运输网;要鼓励铁路运输部门开通连接省内、国内主要旅游城市和地区的旅游专列,实现与国内主要旅游城市的互动;要加快航空运输的国际化营运,将开设国际旅游航班列入相关部门的发展规划。
六、积极争取金融部门支持
金融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政府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金融业为旅游业提供政策性贷款,促进福州市旅游业快速发展。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旅游业的支持力度,增加对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开发项目的信贷投入,设立旅游专项贷款,对重点旅游项目所需贷款和流动资金优先安排。
七、改革旅游管理体制
福州市旅游局及各县(市)区旅游局是全市现有的主要旅游主管部门,对全市旅游业实施行业管理。各级政府要努力改变旅游业管理体系存在的多头管理、交叉管理等问题,逐步将旅游业行政管辖权统一赋予旅游管理部门,建立起以旅游局为核心的旅游业行政管理组织构架,并将县(市)区级旅游局由事业单位改为行政单位,增强对旅游业的管理、协调、执法等能力。
八、加强旅游人力资源开发
要建设一套系统化的旅游人力资源培训和教育体系,造就一批德才兼备、结构合理的旅游人才队伍,健全旅游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
(1)注重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培训,重点提升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素质,抓好旅游业发展急需的行政领导人才、职业经理人才培养。
(2)依托福州地区的高校和旅游科研机构,大力建设旅游职业教育体系和旅游科研体系。高等院校旅游专业主要负责培养短缺专业人才和教育培训师资人才以及知识面广、综合服务技能强和职业道德修养好的高等级复合型人才,协助培训提高福州市旅游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素质;高等职业学校立足于培养具有过硬服务本领和娴熟服务技能的第一线旅游服务人才,并成为福州市旅游企业岗位培训的重要支撑部分;建立旅游管理与规划的专业科研机构,主要为福州市培养一批具有扎实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旅游咨询、策划、营销等方面的高级人才,促进福州市旅游业实现创新化发展。
(3)利用人力资源的流动性,积极引进一批高素质的旅游人才,为福州市旅游业的发展提供新鲜血液。
(4)加强人才教育基地建设,建立完善旅游行业的准入制度。加强对旅游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发挥旅游培训中心的作用,支持旅游院校的专业设置,整合社会教育资源,促进旅游学科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