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马尾区政府办(海防人防办),各人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我办根据工作安排,将于9月中旬开展防护设备生产质量和企业从业行为监督检查工作,届时按照“双随机”抽查机制,对抽查到的公司和受检项目我办将提前2日予以告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受检企业近一年内进入我市或竣工验收的防护设备产品。检查主要内容:
(一)产品出厂质量自检材料和合格证明材料;
(二)产品进场向监理单位的质量报审报验资料;
(三)人防门的规格、质量、涂装标识及铭牌情况;
(四)人防风机、阀门、信号装置、测压装置等产品质量情况;
(五)是否销售伪劣的过滤吸收器;
(六)合同履约、售后服务和维护保养情况,是否存在低于成本销售或进行价格垄断行为;
(七)是否允许其他企业挂靠生产或套牌销售;
(八)其他被投诉的市场行为
二、检查方式
组织对正在施工的工地或竣工验收的人防工程进行实地检查,查阅相关内业,征集监理单位对产品质量意见,征询合同甲方对市场行为的意见。
三、有关要求
受检企业应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受检企业应带相关质量内业、合同等到项目现场;检查组将根据规定,将检查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做好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工作。
联系人:林晨希 电话:18650508318
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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