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事项名称 | 子项 | 证明事项 | 法律法规依据 |
1 | 福州市现代农业技术创新基地认定 | 1.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证明 2.承担的市级(含)以上科研项目证明 |
《福州市现代农业技术创新基地认定和扶持办法》(榕政办〔2015〕190号)第二条 | |
2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审核转报 | 1.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2.年度财务报表 3.前三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4.专利证书 |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第十二条 | |
3 | 省级创新型企业(试点)认定的审核转报 | 1.专利证书 2.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3.审计报告 |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省级第九批创新型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闽科政〔2017〕13号)附件1《福建省创新型企业自评估报告》填写要求5 | |
4 | 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审核转报 | 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审核转报 | 1.单位账户银行开户证明 2.孵化场地及服务设施证明 |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闽科高〔2013〕8号)第十一条 |
5 | 省科学技术奖项目的审核转报 | 1.验收报告 2.专利证书 3.单位上年度研究与发展(R/D)投入情况 |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提名推荐2019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榕科〔2019〕174号)附件2.《2019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推荐书填写说明》 | |
6 | 审核推荐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 1.合作协议 |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实施方案〉的通知》(闽科政〔2009〕46号)六、组织实施(二)联盟试点申报程序 | |
7 | 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单位的审核推荐 | 1.附件材料(区位图、规划布局图、数据图表、政策文件等) |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的通知(闽科农〔2014〕4号)》第十一条 园区申报材料 | |
8 | 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的审核推荐 | 1.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文件 2.项目承担单位与合作单位的合作协议 |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计〔2017〕75号)二、申报程序 | |
9 |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审核转报 | 1.专利证书 | 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国科火字〔2017〕144号)第七条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具体包括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类,满分100分。3. 科技成果指标(满分30分)。按企业拥有的在有效期内的与主要产品(或服务)相关的知识产权类别和数量(知识产权应没有争议或纠纷)分档评价。 | |
10 |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审核转报 | 1.税收收明 |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计〔2018〕号13号)附件 | |
11 | 省特殊支持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审核转报 | 省特殊支持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的审核转报 | 1.财务审计报告 |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二、遴选条件(二)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
12 | 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转报 | 1.专利证明 2.企业资质证明 |
《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科技小巨人领军 企业遴选和认定工作的通知》(闽科企金[2018]2号)第三条 | |
13 | 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审核转报 | 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其他科技创新型企业证书 2.博士及高级职称研发人员的证书及聘任合同 3..风险投资资(基)金投资证明 4.仪器设备发票 5.近三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或收入支出决算表 6.项目证明材料(如任务书、合同、立项证明) 7.申报单位专利清单及拥有专利证明 8.制定标准、获得科技奖励、检验检测资质、近三年发表论文证明 9.产学研合作证明 |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通知》(闽科政〔2017〕12号)附件1《福建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表》附件清单 | |
14 | 省科技创新券转报 | 1.购买服务的发票和付款凭证 2.购买服务的合同或佐证材料 3.入驻管理机构需提供设区市级以上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证明材料 4.企业资质证明 |
《福建省科技创新券补助管理暂行办法》(闽科企金〔2016〕1号)第六条 | |
15 | 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的转报 | 1.当地政府有关批准筹建高新区的文件 2.城市规划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高新区选址、用地规模、区域范围的批准文件 3.图纸:①高新区区域位置图。标绘高新区所在区域位置和用地范围;标绘高新区所在区域交通设施及其它重要基础设施情况; ②高新区用地现状图。标绘高新区用地范围;分类标绘土地利用现状,深度以《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的中类为主,小类为辅;标绘市政设施现状,必要时分别绘制;重要地名、街道名称及主要单位名称;表现风向、风速、污染系数和风玫瑰。图纸比例为1/5000-1/10000; ③高新区初步规划方案图。标绘高新区土地使用功能分区和路网系统。 ④高新区所在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
《福建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办法(试行)》闽科高[2003]30号第九条第7点 | |
16 | 省科技保险补贴审核转报 | 1.保险公司签发的科技保险单、保险费发票 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3.企业的开户银行、户名及帐号 |
福建省财政厅、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科技保险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教〔2011〕3号)第七条 | |
17 | 推荐福建省技术转移机构 | 1.能反映申报机构信誉和所处行业地位的证明材料 |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第一批省级技术转移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闽科成[2018]2号)第三条 | |
18 | 推荐国家技术转移海峡中心分中心 | 1.能反映申报机构信誉和所处行业地位的证明材料 2.工作场所所有权或租凭权证明 |
《国家技术转移海峡中心分中心管理办法》(闽技转[2016]36号)第四条 | |
19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异议项目鉴定 |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 2.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3.税务事项通知书 4.研究成果报告、知识产权证书或申报文件、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检测报告、研发支出辅助帐 |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福建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异议项目鉴定的指导性意见》(闽科政〔2018〕15号)七、研发项目鉴定所需资料和提交方式 | |
20 | 福建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的审核转报 | 1.与合作方签署的主要合作文件,合作方合作投资或技术引进或研发团队证明 2.承担省级以上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合同书或项目验收证明 3.科技研发专户账号,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经费投入证明 |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13年度福建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通知》(闽科外函[2013]134号)第三条 | |
21 | 省级闽台科技合作基地的审核转报 | 1.与台湾机构或部门签署的主要合作文件(包括战略合作备忘录或科技合作协议、产学研合作协议、项目合作书、技术引进协议) 2.申报单位承担的各类科技合作计划任务书 3.申报单位已经开展的闽台产业合作所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证明 |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闽台科技合作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科台〔2013〕3号)第二章第八条 | |
22 | 推荐市研发中心职能总部 | 1.经审计的企业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2.税务登记材料 3.专项审计报告 |
《中共福州市委 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福州市推动新一轮经济创新发展十项政策的通知》(榕委发〔2017〕5号)关于加快我市总部经济发展的八条措施 第四条 | |
23 | 推荐市研发中心职能总部享受总部政策扶持奖励 | 1.申请办公用房补助时须提供的财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支付租金的发票复印件、上年度房产税入库证明材料(适用新建或购置办公用房)、租用办公用房自用证明材料(适用租用办公用房) 2.申请总部企业走出去奖励时须提供的财税材料 |
《福州市总部企业认定和扶持实施细则》(榕发改服外[2017]34号)附件总部企业申报认定和奖励兑现程序规定第二条第(一)项第2款 申请材料 | |
24 | 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认定和管理 | 1.房产证明或业主委托管理协议或6年以上租赁协议 2.建设单位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孵化器投资协议书 |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闽科高〔2013〕8号)第十一条 | |
25 | 市级众创空间的认定和管理 | 1.孵化场地及服务设施证明 | 《福州市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试行)》(榕科[2017]268号)第七条 | |
26 | 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管理和验收 | 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 | 1.税收证明 2.专利证书 |
《福州市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全文、《专利法》第三十九条 |
27 | 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管理和验收 | 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 | 1.项目任务书 2.涉及项目的证明材料(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或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项目所获专利证书、论文发表刊物) |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加强市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 榕政综[2016]15号 第九条 |
28 | 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的审核转报 | 1.经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告 2.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研发能力佐证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获本省或国家科技立项证明,获本省或国家科技奖励证明 |
《福建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闽科高〔2018〕2号)第六条 | |
29 |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 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A、B类) | 1.工作资历证明 2.最高学位(学历)证书 3.批准文书或职业资格证明 4.无犯罪记录证明 5.体检证明 6.语言教育专业资格证书 |
《福建省外国(海外)专家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闽人外专〔2017〕17号)九、申请材料目录 2.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简称《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
30 |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 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B类) | 1.工作签证(Z字或R字)或有效居留许可 2.体检证明 |
《福建省外国(海外)专家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闽人外专〔2017〕17号)九、申请材料目录 3.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简称《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
31 |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 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延期(A、B类) | 1.签证或有效居留许可 2.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
《福建省外国(海外)专家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闽人外专〔2017〕17号)九、申请材料目录 5.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简称《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
32 | 《福建自贸试验区境外引进高层次人才确认函》办理 | 1.申请人及随行家属有效护照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自贸试验区境外引进高层次人才确认函〉办理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168号)第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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