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岐经济区管委会、马尾区发改(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琅岐建设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推动琅岐“菜篮子”工程、生态旅游建设,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创建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区,鼓励和支持企业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加强产学研用,引导省内外高校院所人才项目和科研成果向琅岐集聚,决定设立本专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围绕马尾区琅岐岛特色蔬菜水果、特色水产等“育繁推”、种质资源开发利用的创新研发、生态旅游以及创新平台建设等,突出“一高一新”即高起点和新水平。
二、基本申报要求
1、项目牵头单位为在榕具有法人资格的高校院所、事业单位、注册纳税关系在琅岐的科技型企业。
2、申报材料要求严谨、客观、真实。预期技术、经济指标和成果提供形式要具体、明确,可量化考核、评价,并作为今后签订任务书的主要依据。申报单位对所提供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取消参评资格。
3、项目申报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与研究开发费用管理制度,设立研究开发费用明细台帐。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规定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科研经费应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市科技局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解决。
4、企业项目负责人应为法定代表人,如法定代表人无法作为项目负责人,应书面委托企业其他负责人(总裁、总经理、技术总监等)作为项目负责人,并承诺对项目负有与法定代表人相同的权责(委托书应作为申请书附件)。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的专家可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
5、申报单位以及项目组成员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有市级以上项目到期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6、企业申报项目采用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方式。企业为牵头单位的,本批只限申请1个项目。
7、项目实施期限:2022年4月1日-2025年3月30日,项目完成可提前验收。(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除外)
8、获得立项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符合科技特派员条件的应纳入省市级科技特派员管理序列。
9、企业或合作企业在验收时的上年度实际缴纳税收(不含其他代缴费用)不低于申请资助经费,政策性免税的应提供佐证材料。
10、企业项目由马尾区发改(科技)局推荐,市属事业单位由所在单位推荐,在榕高校院所由其科技管理部门推荐。
11、立项数量未达到计划立项数量的,按实际立项数立项。
三、项目类型
本批项目分为社会发展项目、创新平台项目、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等四类,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社会发展项目(指南代码:2022FZS0202)
1、申报单位为琅岐科技型企业或在榕高校院所、事业单位。高校院所、事业单位为主体申报的,应与琅岐企业合作并实施,并提供合作协议(附件1),鼓励外地高校院所与琅岐企业合作申报。
2、支持数量3项以内,每项资助经费15万元。
(二)创新平台项目(指南代码:2022FZRC0101)
1、申报单位为在榕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省创新实验室、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福州市行业技术创新中心和福州市现代农业创新基地等科技创新平台依托单位,发挥自身人才、技术、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围绕琅岐发展技术需求,联合琅岐企业共同开展技术攻关并实施。
2、支持数量3项以内,省属平台每项资助金额30万元,市属平台每项资助金额15万元。
3、科技创新平台需与琅岐企业签订的有效合作协议书(附件1)。推荐单位对未提供有效合作协议书并实施的不予推荐。
4、申报项目应有明确创新应用示范和产业化任务,项目实施后应在合作企业挂牌设立XXX(指承担项目的创新平台)琅岐研习基地、工作站等产学研载体,探索通过揭榜挂帅机制从省内外引入导入优秀研发资源并进一步加大支持。
(三)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指南代码:2022FZK0101)
申报条件
1、2021年选认的市级个人、团队科技特派员服务对接的马尾区琅岐镇企业;2021年选认的市级法人科技特派员所在的单位,并且服务于马尾区琅岐镇。
2、项目负责人应为2021年市级个人、团队科技特派员发起人和法人科技特派员所在单位的法人代表。
3、申报的项目应是2019年以来已经开展并在2022年4月1日前完成的项目。
4、个人、团队、法人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分别支持经费10、15、30万元,支持数量5项以内。
5、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申报材料(附件2)
(四)创新战略研究项目:
围绕琅岐岛创新发展的科技支撑研究,支持数量1项,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以内,研究意向和线索可报送市科技局社农处(地址: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东部办公区3号楼518)。
四、申报流程和推荐
1.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或福州市科技局网站(网址:/zgfzzt/skjj/)网上填报提交申报材料。网上申报流程为: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管理系统──项目申报──起草项目申请书──选择项目类型及相应指南代码──填报申请书──上传相关附件。
2.申报时间:网络申报起止日期为2022年4月21日至5月13日(24:00)。
3.审核推荐时间:马尾区发改(科技)局、在榕事业单位、高校院所科技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通过福州市科技计划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推荐。推荐起止日期为2022年5月16日至18日(24:00)。
五、联系方式
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处:88030890 83333531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87807955
附件:
1、项目合作协议书
2、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申报材料
3、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已有投资明细表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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