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高新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办法》(榕政综〔2017〕1698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意见》(榕政办〔2018〕222号)和《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2019年福州市科技特派员选认和工作经费申请的通知》(榕科〔2019〕235号)要求,经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选拔推荐、县(市)区科技特派员联席会议办公室审定,并征求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意见,认定福州市个人科技特派员631名(附件1)、团队科技特派员19个(附件2)、法人科技特派员4家(附件3)。
请各县(市)区、高新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经认定的2019年市级个人科技特派员、团队科技特派员、法人科技特派员的管理工作,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
附件:
1.2019年福州市个人科技特派员认定名单
2.2019年福州市团队科技特派员认定名单
3.2019年福州市法人科技特派员认定名单
福州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代章)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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