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03-2500-2020-00075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2020-11-10
- 标 题: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0年第二次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双随机检查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工信计财〔2020〕38号
- 发布日期:2020-11-11
- 有 效 性: 有效
有关县(市)区工信局:
为加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跟踪了解企业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监督检查财政资金的扶持效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要求,拟开展今年第二次双随机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0年11月24-25日
二、检查项目
根据“双随机”抽查工作的要求,经随机抽签,本次抽检企业5家。项目资金为2019年度下达的产学研、企业技术中心、软件专项、循环经济等。所抽到企业有其他项目在2019年度获得奖补资金的一并检查。(具体企业名单及项目见附表)
三、检查内容
1.专项资金到位情况,是否做到专款专用,有无挪用;
2.项目申报是否符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
3.项目产生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情况;
四、检查方式
采取听汇报,查凭证,看项目等方式,了解工业扶持资金的使用情况,促进财政资金发挥应有效益。检查结果按照规定程序公开。
五、检查组人员
检查组由行政执法检查人员、计财处、业务处以及项目单位所在地的县区工信部门人员组成。行政执法检查人员由随机抽取确定。
六、其他事项
1.抽查的企业及所在县(市)区工信局,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联系,做好对接工作并参加各自项目的检查。
2.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应携带执法证,参加检查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做到廉洁自律。
附件:2020年第二次专项资金“双随机”检查企业名单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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