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拟订行政审批工作依据、办理程序、业务流程、审核标准和规则;按照规定权限,承担本部门进驻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行政许可及其他办事项目的统一受理、办理和反馈工作;综合协调局有关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规范开展行政审批的相关延续工作;承担局行政服务窗口工作。组织或参与起草我市有关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推进局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指导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承办局机关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指导全市经信系统法制工作,监督检查局机关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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