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2023-12号(公告)

日期:2023-08-09 15:30 来源:本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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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宗地2023-12号(公告)

地块位置:

晋安区东三环沿线

规划用途:

住宅用地7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幼儿园)用地50年

起止时间:

2023-08-21 至 2023-09-06

土地面积:

40066平方米(合60.1亩)

出让的具体方式:

竞买申请人可于2023年8月21日09时至2023年8月28日17时通过福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fzsggzyjyfwzx.cn/FZ)网络报名,并按照要求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承诺函、购地资金来源等相关申请文件(建议竞买申请人在竞买申请截止前2天上传申请文件,预留审核、补件时间,在竞买申请截止后,竞买申请人无法再补交材料,材料审核不通过的,将无法参与竞买)。竞买申请审核通过后,由电子交易系统为每个竞买人随机自动生成不同的竞买保证金子账号(人民币),申请人按照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因银行保证金系统到账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间适当提前),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23年8月30日16时前汇至上述自动生成的竞买保证金子账号(人民币)。(因规划设计条件调整,本宗地报名、竞买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年9月6日16:00,拍卖时间延期至2023年9月8日9:30。)

交易状态:

成交时间:

成交总价:

受让单位:

地块概况:

土地面积:40066平方米(合60.1亩);土地用途及年限:住宅用地7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幼儿园)用地50年;容积率:1.0以上、1.17以下;建筑密度:30%以下(含30%);绿地率:34.2%以上;建筑限高:24米以下(含24米);起始价:35600万元;竞买保证金:7120万元;最高限制价格:40940万元。(根据《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3年第二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的补充公告》,规划设计条件(榕自然函〔2022〕1323号)调整如下:1.A地块建筑高度由“24米以下(含24米)”调整为“50米以下”; 2.“住宅建筑应采用坡屋顶设计;不得设置跃层式住宅;住宅建筑不得设置内天井”调整为“住宅建筑应采用坡屋顶设计” )

查看出让公告:

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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