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金山中学新建教学综合楼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金山中学新建教学综合楼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名称)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审批[2024]1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金山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福州金山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福州金山中学新建教学综合楼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建设地点: 仓山区金祥路175号。
2.3计划总投资:总投资约14299.3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319.76万元。
2.4建设规模:金山中学总用地面积69080㎡,原总建筑面积46137.52㎡,现拆除电教楼建筑面积2476.08㎡,新建1栋地上9F、地下1F的教学综合楼。拆除新建后学校总建筑面积67611.44㎡,其中,已建建筑面积43661.44㎡,新建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23950㎡。新建教学综合楼地上建筑面积19450㎡,地下建筑面积4500㎡。
2.5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2.6项目管理目标:
2.6.1投资控制目标:满足相关规定,经发包人认可的概算范围内;
2.6.2进度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
2.6.3质量目标:各项咨询成果符合现行管理规定,施工质量符合工程验收合格标准;
2.6.4安全文明目标:要求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消除工程隐患,避免违章作业,无安全事故发生,建立文明施工现场、创建智慧工地;
2.7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4556380元。
2.8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全过程工程咨询。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①项目管理: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等工作内容的全过程协调管理,统筹安排各项全过程工程咨询内部各专业配合及工作。建设实施阶段:报建报批、勘察管理、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招标采购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质量保修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配合办理的事项(如竣工结算、项目资料归档等)、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结(决) 算和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②工程勘察: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参加过程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及通过勘察文件图审,与业主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③设计咨询: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及项目建议书批复范围内所有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参加过程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编制项目概算、配合概算审批等,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④工程监理: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以及国家、建设部、项目所在省、市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完成本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部监理工作。
⑤造价咨询:自项目实施阶段起至竣工结算的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初设设计方案的相关讨论、编制模拟清单、施工图预算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咨询服务过程中与施工、评审、审计等单位的必要的核对、复核、协调、解释等工作(其中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变更及经济签证进行初审、材料询价,工程造价指标分析等施工过程造价咨询并出具各阶段书面咨询意见或签署相关意见以及上述咨询服务中与施工、评审、审计等单位的必要的核对、复核、协调、解释以及结算过程中相关配合等工作不另行计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3.1.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3.1.3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①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②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或③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④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直接劳动关系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允许项目总负责人兼任其中一项符合要求的专业咨询负责人);
(2)专业咨询负责人
①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①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或②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③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②工程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工程勘察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③工程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④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工程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⑤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①自愿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以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⑤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⑥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4.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
3.5.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③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且未在管理期限内;④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⑤根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 号)文件规定,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提供福建省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网页截图);⑥根据闽建[2017]9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若投标人为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投标人其他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4.2定标方法: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5日9时00分00秒至2024年4月30日17时00分00秒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9万元整(¥9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或④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或⑤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5月22日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fzztb.org)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金山中学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祥路175号
电话:0591-88071723
联系人:郑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四、五层
联系人:王桂香、张燕
电 话:0591-87850812
招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 199 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
电话: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141号恒宇大厦8楼
联系电话:0591-8782210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