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管网排涝提升工程(连坂片区)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3 00:00 来源: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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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福州市政管网排涝提升工程(连坂片区)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50100010280214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政管网排涝提升工程(连坂片区)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审批〔2023〕1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福州市政管网排涝提升工程(连坂片区)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工程地点:仓山区。
2.3项目概况:本项目对福州市仓山区连坂片区排水户排查建档共计1700户;雨污水接驳口及雨污水管分流改造(其中雨污水管封堵780处、雨污水管分流改造61处、新建雨污水管道22.7公里);市政管道开挖修复改造总长约17100米,新建检查井600座,市政管道非开挖修复包括CIPP紫外光固化长度共20390米,胀管法修复长度共8500米、局部树脂固化共3838环、不锈钢双胀环法修复共916环、喷涂法修复检查井共18座、3S工法修复检查井共23座;帝封江污水顶管长度共1614米;雨污水管道清淤检测共计150000米;新增在线水质水位监测点共计53处。
工程项目建设投资41300万元,其中工程费32435.27万元。
2.4计划服务期: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勘测: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管线测量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业主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2)设计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规划红线图内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BIM建模、服务和配合工作及项目后续阶段相关配合服务,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及当地主管部门技术审查要求。
(3)工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除施工图范围内工程,还需包含相关监测、检测,以及满足建筑功能使用需求的设备安装调试等内容)、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监理及相关工程档案归档和结算完成。
(4)造价咨询:对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协助财政预算评审单位审核;协助招标人合同谈判与签署工作、造价监控、合同价与工程变更价款审核、配合招标人询定价工作、现场签证审核、进度款审核、施工结算审核等;造价监控包含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全范围造价咨询监控控制,直至财政结算审核完成为止。
2.6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14907067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3.3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根据闽建办科〔2018〕16号规定,具备勘察资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设立有相应的土工试验室。(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有效的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其中一个专业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
(2)专业咨询负责人
①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②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或具备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③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④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咨询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由承担设计咨询任务的成员担任,且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3家;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⑤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⑥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3日22时00分00秒至2024年4月11日17时00分00秒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玖万元整(¥2900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电子保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4月3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奥体路9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91-8351326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2层
联系人:郑先生、游先生
电话:0591-28059653、15260798559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电话:0591-8758500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
电话: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0591-8330602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东部办公区
电话:0591-83355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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