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二号)

日期:2021-05-24 09:19 来源: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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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二号)

——县(市)区人口情况[1]

福州市统计局

福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12个县(市)区的常住人口[3]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12个县(市)区中,人口超过100万县(市)区2个,50万人至100万人之间县(市)区5个,30万人50万人之间县(市)区1个,少于30万人县(市)区4个。其中,人口居前三位的县(市)区合计人口全市人口比重42.47%。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2个县(市)区中,有9个县(市)区人口增加。人口增加较多的3个县(市)区依次为:仓山区、闽侯县、福清市,分别增加380245人、326082人、155649人。 

 

 

二、性别构成

12个县(市)区,常住人口性别比在100以下的县(市)区2个,在100至105之间的县(市)区1个,在105至110之间的县(市)区有8个,在110以上的县(市)区1个。

 

三、年龄构成

12个县(市)区15-59岁人口比重在65%以上的县(市)区有7个,在60%-65%之间的县(市)区有4个,在60%以下的县(市)区有1个。12个县(市)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均超过7%,其中,2个县(市)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4%。



 

四、受教育情况

12个县(市)区中,7个县(市)区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超过1万人,其中,5个县(市)区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超过2万人。

12个县(市)区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4] 12年以上的县(市)区有1个,在10年至12年之间的县(市)区有5个,在10年以下的县(市)区有6个。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全市数据包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不包含马祖的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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