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高校、中直及省属科研院所、省创新实验室、省级医院及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全面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发挥科协组织优势,组织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科协组织创新发展问题开展创新战略研究,提出前瞻性、建设性意见建议,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撑,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全方位推进福建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福建省创新战略研究计划联合项目(以下简称“联合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和资助额度
联合项目计划立项40项,每项资助5万元。联合项目经费由省科协负责资助,项目经费从2024年福建省创新驱动助力工程资金中列支。
二、支持领域和方向
项目题目围绕以下重点方向自行拟定。
(一)聚焦福建高质量发展。围绕“六个福建”建设,全面做强做优支柱产业,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推动我省重点和支柱产业发展方向与路径,新型工业化,数字福建建设及网络安全,乡村振兴,公共卫生与健康等。
(二)聚焦科技经济融合发展。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探索学术与产业并重发展、融合发展、循环发展的路径与方向,包括提升科技自立自强能力,培育新质生产力,服务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等。
(三)聚焦创新人才和创新生态。立足省情,研究创新发展规律、科技管理规律、人才成长规律,包括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靶向引进培育“卡脖子”领域核心技术人才和产业发展急需人才,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建设开放创新生态,积极参与全球科技治理等。
(四)聚焦科技社团改革发展。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动科技社团改革发展,包括科协组织动员科技工作者参与公共事务的路径与机制、科技社团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中的作用、科技社团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科技社团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培育科技创新文化、弘扬科学家精神、公民科学素质提升等。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内本科高校(原本有推荐权限的本科高校,以二级学院或系为申报单位)、中直及省属科研院所、省创新实验室、省级医院及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推荐单位统一为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
(二)申报单位须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投入保障。不得有到期未结题的省科技计划项目和省科协创新智库课题研究项目。
(三)申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闽科规〔2022〕8号)的要求,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1个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有在研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和省科协创新智库课题研究项目。
(五)申报单位有合作单位的,应在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资金分配等。
(六)申报单位应根据支持领域确定的研究方向自行拟定研究题目,技术研发及技术应用研究型课题不得申报。
(七)为避免一题多报和重复立项,研究内容已经获得省部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申请同年度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省)级社科类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省创新战略研究联合项目。
(八)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虚假信息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四、申报推荐
(一)申报
联合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申报管理─增加项目申请书─选择“创新战略研究项目”及对应申报指南代码─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推荐单位统一选择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
申报单位在线打印申请书一式3份(2份加盖公章完整版,1份无需盖章并隐匿姓名、工作单位等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内容),寄送省科协学会学术部。申报单位须附1份加盖公章的纸质汇总表(附件)。申报单位为本科高校二级院系、省级医院的主管部门为本科高校的,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申报单位为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的,须附1份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的推荐信。汇总表中须注明各项目是否接受立项落选后转为福建省科协“2024年科技创新智库课题研究项目”(未注明的视为同意接受)。申请材料寄送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推荐
省科协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推荐60个项目参加立项评审。同时将推荐函、项目汇总表纸质件(格式下载网址:http://xmgl.kjt.fujian.gov.cn)一式一份寄送省科技厅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处(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纸质材料无需报送)。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4日。
五、项目经费管理与结题要求
(一)项目经费管理
立项后,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任务书要求按时完成项目研究。其中,任务书考核内容与指标不得低于申请书,否则视同放弃立项。项目由省科协和省科技厅共同验收。
如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在研究过程中,发生学术不端、严重违约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采取通告主管单位、追缴项目经费、撤销项目等措施,3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或个人的课题申请。出现违纪违法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项目经费参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二)结题要求
1.结题材料要求。(1)研究报告:思路清晰,材料翔实,数据可靠,观点明确,内容新颖且具有一定的实践价值和社会意义,2万字以上。(2)对策建议以“基本现状、主要问题、对策建议”为参考框架,重点阐述对策建议部分,且须条理清楚,现状调查典型性强、准确性高,主要问题分析深入且合理,对策建议针对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强,3千字左右。(3)研究报告摘要:条理清楚,亮点突出,500字以内。(4)项目负责人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CN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出版专著(5万字以上),或入选省委政策研究室《政研专报》《调研文稿》或省委改革办《福建改革财经情况》,研究成果须只标注“福建省科技创新战略研究联合项目资助[项目编号]”。
2.结题时限要求。项目立项后应在规定时限内签订任务书,项目研究开始时间为项目任务书签订之日。项目研究时间不超过1年半。项目延期等事宜按照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省创新战略研究项目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验收要求
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组织验收、委托验收等多种验收方式。项目须在结题时限前三个月按要求提交结题材料,到期未提交结题材料,即为验收不合格。承担单位若一年2个项目或者连续3年立项项目验收不合格,将暂停承担单位2年的课题申报资格。
项目承担单位须严格履行经费支出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经费绩效管理,确保项目经费使用安全规范有效。验收专家咨询费从课题经费中列支。
六、联系方式
福建省科技厅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处联系人:陈哲、庄灵习,电话:0591-87882060、87881077。
福建省科协学会学术部联系人:林嵩岳、陈纾难,电话:0591-86270680、86270697,邮箱:fjkxxhb@163.com,地址:福州市东大路73号东湖大院2号楼(邮编:350001)。
附件:2024年福建省创新战略研究计划联合项目申报汇总表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