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我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省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工作,现将考评结果拟确认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2023年12月14日至2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我厅书面反映,附具相关证据材料,并署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基础处0591-87881590
监督电话:监督处0591-87310957
地址:福州市北环西路122号
邮编:350003
附件:2023年度福建省重点实验室考评拟确认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重点实验室名单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