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日期:2021-11-15 09:09 来源:福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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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已经10月28日福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开。

 

  2021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今年以来,总体宏观经济形势稳中向好,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上年有较大增幅。同时,由于疫情存在不确定性,疫情防控支出增加,各类民生支出以及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也不断加大,预算执行中需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规模。此外,今年市本级新增债券资金省财政厅已全部下达到位,需分配到相关项目并增加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规模。根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分配以及预算收支变化等情况报告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

考虑到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有较大增幅,同时年内疫情防控、教育、卫生、社保、科技、城乡社区等支出增加,本次拟动用滚存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相应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20亿元,主要用于:

1.教育支出1亿元,用于清华附中福州学校建设;

2.卫生健康支出2.75亿元,其中:疫情防控相关支出(核酸检测、隔离点、肺科医院改造等)1.1亿元、冷链监管仓建设和运营费用0.65亿元、市属医院建设0.5亿元、滨海新城综合医院开办费0.5亿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4亿元,其中:市机关保中心执行企业制度人员转移基金1.59亿元、促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七条措施补贴0.8亿元、提高社区工作者薪酬、残疾人补贴0.35亿元;

4.科技支出0.9亿元,其中:数字峰会0.6亿元、科技奖励0.3亿元;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6亿元,用于“惠聚榕城”消费券和文旅体育乐购券等;

6.城乡社区支出12.01亿元,其中:污水处理费支出0.5亿元、污水管网建设1.51亿元、公交场站建设1亿元、新店外环路等进出城干道建设2.7亿元、前横路快速化改造等缓解城区交通拥堵项目5.5亿元、防洪排涝项目0.3亿元、景观整治和城市品质提升项目0.5亿元。

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分配方案

(一)2021年地方政府债券情况

1.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下达我市2021年全市新增债务限额309.67亿元(包括新增债券309.33亿元、新增外债0.34亿元),其中市本级206.40亿元(全部为新增债券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789.23亿元,其中市本级995.43亿元。

2.2021年市本级新增债券分配方案

省下达市本级全年新增政府债券206.40亿元(全部为专项债券)。按照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国家确定的重点领域以及省、市重大项目的原则,拟分配用于:

1)轨道交通项目150亿元。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F1线)53亿元(其中30亿元用作市级资本金)、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42亿元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40亿元、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15亿元

2)滨海新城建设项目5.2亿元。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研发楼2.2亿元;滨海新城综合医院(期)2亿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亿元。

3)其他社会事业项目51.2亿元。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30亿元(其中10亿元用作资本金);机场第二高速公路15亿元(全部用作资本金);孟超肝胆医院5亿元;市中医院五四北分院1.2亿元。

为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以上分配方案,若有项目在执行中遇到不可控因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使用的,拟按程序调整用于其他项目。

(二)中小银行专项债券情况

2020年,中央财政先行下达我省支持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新增专项债务限额50亿元,其中分配我市市本级10亿元,用于福州农商银行化解风险和补充资本。

三、市本级收支预算调整情况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年初预算201亿元,本次调整为22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相应调整为221亿元,调增20亿元,其中:“205-教育支出”调增1亿元,“210-卫生健康支出”调增2.75亿元,“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增2.74亿元,“206-科学技术支出”调增0.9亿元,“21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调增0.6亿元,“212-城乡社区支出”调增12.01亿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609.97亿元,本次调整为826.37亿元,调增216.40亿元,其中:“214-交通运输支出”调增15亿元,“229-其他支出”调增201.40亿元。

特提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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