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省提前下达市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分配方案(草案)
今年,为加快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进度,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更好发挥积极的财政政策作用,财政部继续对新增债券额度采取提前与分次下达方式。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专项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20〕3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一般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20〕12号)精神,现将2020年省提前下达市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分配方案以及预算收支变化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前下达新增政府债券额度情况
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提前下达我市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新增债券)102.42亿元(一般债券21.51亿元、专项债券80.91亿元),其中市本级65.73亿元(一般债券4.87亿元、专项债券60.86亿元)。
二、提前下达新增政府债券分配方案
根据规定,新增债券资金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重点聚焦中央、省、市确定的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领域项目建设,优先安排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攻坚、污染防治、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一般债券用于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建设,专项债券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建设。现拟对市本级新增债券资金65.73亿元(一般债券4.87亿元、专项债券60.86亿元)分配如下:
(一)一般债券4.87亿元分配方案
拟安排3.87亿元用于道庆洲过江通道工程、安排1亿元用于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建设。
(二)专项债券60.86亿元分配方案
拟安排20亿元用于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安排20亿元用于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安排7.2亿元用于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工程(福州段);安排5亿元用于滨海新城综合医院(一期)项目、安排2亿元用于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福建省肝病科学研究中心)项目;安排2亿元用于公交场站建设(义序公交综合车场等及后勤保障配套服务设施工程)项目;安排1.66亿元用于海峡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安排3亿元用于福州台商投资区松山A片区基础设施项目。
为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以上分配方案,若有项目在执行中遇到不可控因素无法尽快如期使用的,拟在上述项目间(区分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调剂使用。
三、提前下达债券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上述分配方案,2020年市本级预算作如下调整:
1.年初一般公共预算财力190亿元,加上新增一般债券4.87亿元,财力调整为194.87亿元,相应增加安排支出4.87亿元,其中3.87亿元列入“212城乡社区支出”科目、1亿元列入“213农林水支出”科目,支出预算调整为194.87亿元。
2.年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771.14亿元,加上新增专项债券60.86亿元,相应增加安排支出60.86亿元,列入“229其他支出”科目,支出预算调整为832亿元。
特提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