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市本级决算(草案)及2015年1-7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5-09-09 17:31 来源: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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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福州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关于2014年市本级决算(草案)及201517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一、2014年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14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积极履行财政职能,努力增收节支,扎实推进各项改革,全力推动经济增长,切实保障民生支出,较好地完成了全年财政收支任务。

  (一)全市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及其平衡情况

  全市(含平潭,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0.87亿元,完成代编预算数的100.5%,增收56.90亿元,增长12.5%;上级补助收入130.2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36.30亿元,调入资金3.37亿元,转贷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35.47亿元,收入合计816.27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4.81亿元(含上级补助和上年项目结转支出等,下同),增长7.7%;上解省支出67.18亿元;调出资金2.17亿元;债券还本支出7.2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61亿元,增设预算周转金1.45亿元,支出合计688.47亿元。

  上述收支相抵,项目支出结转89.12亿元,净结余38.68亿元,比上年减少14.28亿元,下降30.0%。

  2.政府性基金收支及其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525.23亿元,完成代编预算数的93.8%,增长3.1%;上年结余收入137.8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4.07亿元;调入资金8.81亿元,收入合计685.96亿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494.92亿元,下降3.8%;上解上级支出5.38亿元;调出资金0.61亿元,支出合计500.91亿元。

  上述收支相抵,项目及土地成本结余185.05亿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3.社保基金收支及其平衡情况

  社保基金收入97.08亿元(含社保基金专户收入,下同),上年结余收入120.9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77.72亿元,下级上解收入3.69亿元,收入合计299.47亿元。

  社保基金支出133.03亿元(含社保基金专户支出,下同),上解上级支出6.10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7.30亿元,支出合计156.43亿元。

  上述收支相抵,结余143.04亿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4.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及其平衡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88亿元,完成预算的146.1%;支出0.60亿元,完成预算的99.9%。

  上述收支相抵,结余0.28亿元,与2015年收入一并安排使用。

  (二)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及其平衡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8.3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9%,增收18.55亿元,增长10.9%;上级补助收入2.4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8.79亿元,调入资金0.70亿元,转贷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亿元,收入合计241.27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0.46亿元,下降11.1%,其中:当年预算支出106.2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9.5%;上级补助支出9.78亿元,上年项目结转支出14.46亿元。上解省支出37.6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6亿元,调出资金1.4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56亿元,支出合计190.07亿元。

  上述收支相抵,项目支出结转43.39亿元,净结余7.81亿元,比上年减少10亿元,下降56.1%。

  2.政府性基金收支及其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246.72亿元,完成预算的117.6%,增加25.98亿元,增长11.8%;上年结余收入75.3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6.67亿元,调入资金1.97亿元,收入合计330.68亿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191.85亿元,减少7.25亿元,下降3.6%;上解上级支出3.06亿元,补助下级支出36.87亿元,支出合计231.78亿元。

  上述收支相抵,结余98.90亿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3.社保基金收支及其平衡情况

  社保基金收入48.46亿元,上年结余76.5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60.42亿元,下级上解收入3.69亿元,收入合计189.11亿元。

  社保基金支出81.53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40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7.30亿元,支出合计101.23亿元。

  上述收支相抵,结余87.88亿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4.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及其平衡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88亿元,完成预算的146.1%;支出0.60亿元,完成预算的99.9%。

  上述收支相抵,结余0.28亿元,与2015年收入一并安排使用。

  5.上下级转移支付资金情况

  市本级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9.85亿元(不含金融业两税增量返还),比2013年增加1.52亿元,增长4.0%,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16.14亿元;专项补助资金23.71亿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商业服务业、交通运输、资源勘探信息、医疗卫生、教育等。

  市本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及专项补助下达各县(市)区资金43.44亿元,比2013年增加7.60亿元,增长21.2%,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16.70亿元,增加3.18亿元,增长23.5%;专项补助26.74亿元,增加4.43亿元,增长19.9%,主要用于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教育、节能环保、科学技术等。

  6.重点支出情况

  2014年市财政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民生领域和社会事业的支出保障力度,其中科教文卫、农业、社保等重点支出共计44.1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3.8%,具体是:教育支出执行率9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执行率85.9%、医疗卫生支出执行率84.8%、科技支出执行率70.7%、文体支出执行率59.6%、农林水支出执行率37.6%。

  7.市本级项目结转资金使用情况

  2013年末市本级项目资金结转使用30.98亿元,2014年已使用18.88亿元(含对下补助),未使用12.10亿元,主要是城乡社区事务、商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一般公共服务、节能环保、社会保障和就业、资源勘探信息、农林水、国土海洋气象等。

  二、201517月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结构性减税的大背景下,着力深化财政改革,努力挖掘增收潜力,财政收入实现小幅增长,重点支出保障有力。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17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2.31亿元,完成预算564.50亿元的57.1%,增长8.8%;上划中央收入173.34亿元,增长1.5%;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95.65亿元,完成预算866.29亿元的57.2%,增长6.2%。支出327亿元,完成预算531.90亿元的61.5%,增长13.9%。

  政府性基金收入150.85亿元,完成预算503.98亿元的29.9%,下降57.5%。支出319.53亿元,完成预算507.18亿元的63.0%,下降1.9%。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4.26亿元,完成预算108.10亿元的59.4%,增长18.7%。支出43.76亿元,增长29.7%。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54亿元,完成预算1.52亿元的35.8%,支出0.11亿元,完成预算1.80亿元的6.3%。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7月,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6.24亿元,完成预算216.80亿元的58.2%,增长15.6%;上划中央收入67.70亿元,增长2.8%;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93.94亿元,完成预算327.42亿元的59.2%,增长10.8%。支出74.54亿元,完成预算178.70亿元的41.7%,增长9.1%。

  政府性基金收入82.09亿元,完成预算199.98亿元的41.0%,下降50.9%。支出191.84亿元,完成预算214.11亿元的89.6%,增长25.6%。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9.34亿元,完成预算76.67亿元的51.3%,增长11.9%。支出27.49亿元,增长25.7%。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51亿元,完成预算1.19亿元的43.3%。支出0.11亿元,完成预算1.47亿元的7.6%。

  (三)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是财政收入增速回落,税收占比下降明显。17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分别为6.2%和8.8%,均未达到序时进度;增速同比分别回落6.01.6个百分点,与全国、全省回落态势趋同。其中,地方级税收收入上半年连续六个月负增长,受此影响,税收收入占总收入和地方级收入的比重分别仅为87.4%和80.6%,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4.36.2个百分点。

  二是重点行业税源减收,房地产业减收严重。今年以来,全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与税收相关性较大的经济指标增幅均有不同程度的回落,重点税源大幅减收,至7月全市纳税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同比减收16.87亿元,下降4.4%。具体来看,制造业同比减收8.07亿元,下降9.9%,其中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下降11.3%和47.4%;房地产业同比减收8.39亿元,下降6.5%,其中营业税减收5.54亿元、下降15.3%,土地增值税减收7.86亿元、下降21.9%。

  三是非税收入增速较高,土地基金降幅过半。17月,全市非税收入62.39亿元,增收23.56亿元,增长60.7%,其中市本级非税收入12.38亿元,增收3.47亿元,增长39.0%,主要是一次性收入因素,以及部分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净增加收入4.31亿元,若剔除转列因素,同口径负增长9.4%。全市土地基金收入142.14亿元,减收201.35亿元,下降58.6%,其中市本级土地基金收入76.21亿元,减收83.86亿元,下降52.4%,主要是今年土地成交量明显下降,且基本为上年成交地块收入于今年入库。

  四是财政支出总体平稳,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在财政收支压力较大的情况下,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支出预算执行管理,保障民生等重点支出需要。17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7亿元,增长13.9%,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54亿元,增长9.1%,与民生相关的支出57.6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83亿元,增长13.4%,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77.4%。

  (四)2015年市本级预算批复情况

  2015年市本级预算于116日经市十四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预算法》相关规定,市财政局于1月底前全部完成市本级141个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批复工作,批复至部门的预算资金达303.56亿元,占市本级全部预算资金的75.4%。

  (五)17月市本级重点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1.教育支出8.83亿元,完成预算的43.6%。主要用于:教育基建及设备经费,中职免学费,高校助学,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发展,市体校改扩建等。

  2.科学技术支出0.99亿元,完成预算的37.6%。主要用于:信息产业扶持,企业技术创新,科技重大专项,战略新兴产业专项,创新成果补助等。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亿元,完成预算的53.6%。主要用于:文化产业发展,文体设施基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全国青运会等大型赛事保障,海上丝绸之路电影节等。

  4.医疗卫生支出2.71亿元,完成预算的29.7%。主要用于:城乡医保、社保补助,医疗设施基建提升,计生服务,公共卫生防治,乡村医生规范培训,生育关怀行动专项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3亿元,完成预算的56.4%。主要用于:机关保补助,节日慰问,五险统征手续,就业专项,社区服务人员经费,退休职工生活补贴,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等。

  6.农林水支出3.55亿元,完成预算的35.8%。主要用于:闽江驳岸整治、水库除险加固等防洪工程,农业产业化,绿化造林,河砂整治,海洋渔船更新改造,生猪生态环保型养殖,农村公路、饮水安全等工程,扶贫济困,扶持老区建设等。

  7.节能环保支出1.19亿元,完成预算的50.3%。主要用于:水、气污染物减排,天然气补助,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垃圾处置,供水与污水补贴,突发事件应急监测能力建设等。

  (六)17月市本级项目结转资金使用情况

  上年末市本级项目资金结转使用43.39亿元,今年17月已使用15.74亿元(含对下补助),未使用27.65亿元,主要是:城乡社区事务、一般公共服务、商业服务业、交通运输、资源勘探信息、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国土海洋气象等。

  (七)17月上下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

  市本级转移性收入15.71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5亿元;专项补助收入14.66亿元,主要用于地铁建设、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农林水、资源勘探信息等。

  市对县(市)区转移性补助合计14.59亿元,其中:鼓楼1.58亿元、台江0.47亿元、仓山1.54亿元、晋安1.20亿元、马尾(含琅岐、保税)0.76亿元、长乐1.19亿元、闽侯0.93亿元、福清1.73亿元、连江1.52亿元、罗源0.91亿元、闽清1.34亿元、永泰1.42亿元。

  三、下阶段工作重点

  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困难和挑战比去年更大,实体经济增长后劲不足,工商业税收税源下滑趋势短期难以扭转,房地产仍处于调整阶段,当前税收的增量主要依靠股权减持、转让,以及一次性非税收入等。在财政收入增长放缓进入新常态下,重点及民生等刚性支出力度不减,财政收支矛盾将更加突出。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市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落实好积极财政政策。认真落实国家减、免、缓、抵等各项结构性减税措施,继续推进“营改增”试点改革,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等一系列减税降费举措,减轻企业负担。认真落实省、市出台的各项产业扶持政策,及时兑现稳定增长、龙头企业、总部经济等各项产业扶持资金,重点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扶持重点技改项目、产学研项目、技术中心和设计中心,推动龙头企业、优势企业兼并重组等。支持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加快推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实施《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重大战略等,培植新的财政经济增长点。

  二是依法组织财政收入。进一步加强财税部门的沟通联系,查找组织收入的薄弱环节,积极研究落实征管措施,完善涉税公共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努力实现全年财政收入预期目标。依法强化税收收入征管,继续加强对重点税源的有效监管,对重点产业、行业税源进行结构性分析,重点关注资本市场税源,加大对上市公司股权交易税源的跟踪力度,引导税源回流,抓好税收清欠工作,防止税源流失,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

  三是加快预算支出进度。高度重视预算执行管理工作,健全预算执行监控,定期对未下达的预算资金进行梳理分析,对当年确定不能执行的项目,将资金调剂用于当年亟需的项目和其他有条件实施的项目,尽快形成实际支出。同时完善支出通报制度,从9月份起,逐月对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的项目资金和重点科目资金的使用进度等通报预算执行情况;并督促部门加快专项转移支付下达和资金拨付,切实提高支出预算进度。

  四是积极盘活存量资金。认真落实国务院《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加快推进各部门项目资金、重点科目资金以及跨部门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努力盘活存量资金,统筹用于重点领域和民生支出项目。对部门预算执行偏慢的项目,当年能调整的及时予以调整,不能调整的将结合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统筹安排;对部门结余结转资金超过两年以上的,均收回总预算重新安排。10月份,将对各部门及财政存量资金再集中清理一次,避免新增结转结余;对县(市)区建立财政存量资金与转移支付安排、库款调拨等挂钩机制。

  五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格落实新预算法和国发〔201443号文件要求,统筹稳增长和防风险,科学处理好债务规模与偿债能力的关系,在借债主体、债务用途、债务规模、举借方式和风险控制等方面进一步加强规范和管理,严把债务风险关。同时,加快PPP模式、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的推广和运用,充分发挥市场力量在公共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探索多元化的地方融资渠道。此外,今年省政府已核定我市两批置换债券103.60亿元,第一批新增债券18亿元,我们将严格按照债券资金使用要求,加强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确保债券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福州目前正面临着千载难逢的重大战略机遇,我们要按照市委十届十次全会决策部署和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收支预算,深化财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不断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为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福州市财政局

201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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