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有什么规定?
(一)一次性欠费补缴达到3年(累计36个月)及其以上年限的,根据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劳动保障监察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应文书,向税务征收机关申报补缴,按规定缴纳滞纳金。
(二)一次性欠费补缴不足3年(累计36个月)、以及办理退休手续时申报补缴的,可凭本人档案、劳动合同、工资花名册、办理退休手续申请等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向税务征收机关申报补缴,并按规定缴纳滞纳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有什么规定?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部门网站
县(市)区网站
中央部门网站
各省(市)政府网站
主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福州市数据管理局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