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重要部署,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2020年6月1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结合实际落细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为加强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省政府办公厅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2020年福建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开展阶段性评估,评价各基层政府贯彻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系列部署情况,总结成绩经验,发现问题不足,提出改进意见,提升工作实效。为确保第三方评估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便于各行政机关、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现将《福建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阶段性评估指标体系(2020年10月)》予以公布。
福建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阶段性评估指标体系 (2020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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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释义 |
组织领导(6分) |
工作方案 |
本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方式为线上评估(即:项目组成员查看被评估单位网站) |
工作小组、工作专班组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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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推进(6分) |
经验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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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机制建设情况 |
该项工作完成时限为2023年,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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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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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编制(65分) |
标准事项目录编制完成及上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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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事项目录编制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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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事项目录完整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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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事项目录编制方法 |
26个领域的标准梳理主要依据最新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评估组考评过程中依据网上公开的最新材料进行核验比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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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事项目录运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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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建设(20分) |
网站专题建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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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专区建设宣传情况 |
要注意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线上公开平台对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等线下工作情况进行宣传展示(含图片、视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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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举措(3分) |
创新举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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