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市政府网站(www.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送福州市档案馆供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市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处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96号,邮编:350001,电话:0591-83333715、8711859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福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新修订的《条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2020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985条,依申请公开2089条,市政府门户网站累计访问量5320.41万人次,为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坚持权责透明,积极推动用权公开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结合本轮市级机构改革后各部门职责调整变化情况,实行市、县两级同步开展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推动市直和各县(市)区直部门结合“权责清单”梳理工作,自上而下贯彻省级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参考目录,编制全市通用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统一规范标准化办事指南,实现市、县、乡三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标准化。通过对接省网上办事大厅,统一提供权责清单查询,企业、群众可在福州市及所属县(市)区的各个分厅查询、办理有关事项。
2.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部署,将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作为政府重点工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县(市)区政府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全面推进本级政府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和为民便民的原则,26个试点领域涉及到19家市直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出台标准目录落实意见;各县(市)区对照上级部门制定的政务公开标准,重点围绕辖区政府职能和工作实际,编制公开事项目录、公开标准和公开流程,逐一核对“公开事项”“事项内容”,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两化”目录编制工作,并在县(市)区政府网站公开。2020年,省政府办公厅对全省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开展了第三方评估,我市福清、鼓楼、台江、马尾、晋安、仓山进入全省前十。
3.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管理。2020年,根据国家、省有关工作部署,我市开展了4次专项清理工作,及时清理不符合、不适应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规范性文件。一是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梳理相关规范性文件10件,其中拟废止2件,拟修改5件。二是开展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梳理出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612件,其中拟继续有效文件418件、已废止文件150件、已修改文件1件、拟废止文件28件、拟修改文件15件。三是开展野生动物保护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审核汇总县(市)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报送的清理意见37条,同时梳理10部行政法规、52件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未发现存在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的有关精神以及相关法律要求不衔接的规定。四是开展民法典涉及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梳理出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839件,涉及民法典需清理的规范性文件23件,其中拟废止文件9件、拟修改文件14件。
(二)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引导预期
1.深入解读“六稳”“六保”重要政策措施。一是围绕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及时公开、精准解读“六稳”“六保”相关政策措施,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2020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政策解读资料324篇,其中文字解读307篇、图片解读14篇、视频解读3篇。二是设立“六稳”“六保”专栏,集中发布“六稳”“六保”相关动态、政策,2020年累计发布相关信息、政策151条。三是发挥政务新媒体矩阵作用,拓宽发布渠道,丰富内容形式,增强传播力、影响力。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拓宽舆情发现渠道,持续做好涉榕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报送和处置工作,重点抓好重大突发敏感事件、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和社会舆论热点等舆情信息的收集、上报和态势研判。制定网络舆情突发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和完善网络舆情收集报送和反馈工作机制,正面引导网络舆论,积极稳妥处置涉榕重大突发敏感舆情。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提案办理”专栏发布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139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91件。
3.增强解读回应效果。制定网站高端访谈计划,通过市政府网站视频直播方式,邀请市直单位领导对公众普遍关心和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经济建设、社会事业、百姓生活等方面热点问题及相关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2020年,网站共发布在线访谈100期,新闻发布会24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增进政府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三)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公开
1.提高市场监管规章和标准公开质量。一是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开,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均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同时,严格按照《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规定》,做好行政执法事前公开。二是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案件做到应公示尽公示,确保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率、及时率和准确率达100%。2020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向社会公示2450件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三是定期梳理审批事项办事指南,持续落实双告知制度,定期将后置许可相关信息抄告后置许可部门;落实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信息及时公示至福州信用中心。四是行政审批许可信息及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州信用中心、各级市场监管局官网公示公告。五是推动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全市共有1490家企业公开10032项标准,涵盖18998种产品。
2.提高政府服务透明度便利度。一是推动审批服务标准化精细化。在统一全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标准基础上,进一步标准化、精细化审批服务事项要素,重点提高办事指南准确度,实现指南公开零错误。二是推行“网上办”。97.47%的事项达到省网上办事大厅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标准,实现在线预审、在线办理。今年以来,市本级累计受理业务1105.6万件,其中,通过线上渠道申报662万件,网上申报率达59.9%,同比提升37%。三是实现“智慧办”。在全省率先推出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打包办”主题政务服务,推行跨部门事项打包联办。目前,共推出103组“打包办”事项,其中,企业全生命周期事项89组;个人全生命周期事项共14组,累计精简材料1527份,压缩审批时限2077天,减少办理环节1231个。
(四)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
1.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专栏,通过疫情动态、疫情公告、防控科普、查询工具等模块及时准确、公开发布疫情信息,自2020年1月22日起,通过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每天及时发布权威、准确的疫情信息,让公众充分了解疫情防护知识和政策措施,更加积极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2020年,中央、省、市属主流媒体累计刊发、播报我市卫健系统相关报道600余篇(条),报道一线医务人员集体或个人典型150多组(个),“福州卫生健康”门户网站推送信息2000余条,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1100余条;处理舆情信息100多条,无重大舆情事件发生。
2.加强疾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通过市卫健委子网站和“福州疾控”微信公众号等,不定期更新发布健康科普信息,广泛开展预防传染病健康教育,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公众防范、应对传染病的意识和能力。
3.严格依法保护各项法定权利。一是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及时办理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规定时限向申请人作出反馈,除公开后将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收集到的个人信息,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按照规定进行保管、处理。
(五)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贯彻落实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升级改造建设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
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流程,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开展业务培训和重点解读,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
3.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在政府网站方面,已建成覆盖我市55家市直单位网站和12个县(市)区政府网站的高聚合度政府网站群,全面完成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IPv6升级改造。启动福州市城市资源门户项目建设,将建成全市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市级集约、整体联动、资源共享的统一政府网站集约化门户。在政务新媒体方面,印发《关于加强全市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督促全市开展2次政务新媒体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的开设、注销、备案工作。“@福州发布”政务微博2020年共发布微博信息5383条,获网友转发、评论、点赞7.08万次,粉丝数近90.4万人,总阅读数7263.85万人次,在人民日报和新浪微博联合发布的《人民日报·政务指数微博影响力报告》中,“@福州发布”连续十个季度位居福建十大党政新闻发布微博第一位。
4.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根据《条例》要求,坚持依法依规、便民实用、稳步推进的原则,加强对市级公共企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供电、公交、自来水、燃气等领域公告公示、便民信息等。
(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截至2020年底,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单位535家,专职工作人员40名,兼职人员571人。
2.强化培训工作。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培训,准确把握新条例各项规定,不断优化提升公开的数量和质量。2020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组织开展17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参训人员700人次。
3.规范考核评估。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市直单位和县(市)区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重点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同时,通过建设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监察系统二期项目,实现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单位电子监察全覆盖,以信息化手段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监督效率,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15 |
15 |
28 |
规范性文件 |
484 |
484 |
82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288 |
+1902 |
96825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83 |
-227 |
568994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7954 |
+2033 |
48802 |
行政强制 |
140 |
+44 |
14867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38 |
+173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196 |
2590716940.31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025 |
33 |
1 |
8 |
7 |
15 |
208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7 |
0 |
0 |
0 |
0 |
1 |
58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26 |
15 |
0 |
5 |
4 |
11 |
66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09 |
0 |
0 |
0 |
1 |
1 |
21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7 |
0 |
0 |
0 |
0 |
0 |
7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22 |
1 |
0 |
0 |
0 |
0 |
23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42 |
0 |
0 |
0 |
0 |
0 |
42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44 |
2 |
0 |
0 |
0 |
0 |
46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8 |
0 |
0 |
0 |
0 |
0 |
8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4 |
3 |
0 |
0 |
0 |
0 |
7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797 |
8 |
1 |
2 |
2 |
2 |
81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63 |
1 |
0 |
1 |
0 |
0 |
65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7 |
2 |
0 |
0 |
0 |
0 |
19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5 |
0 |
0 |
0 |
0 |
0 |
15 |
|
2.重复申请 |
38 |
0 |
0 |
0 |
0 |
0 |
38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46 |
0 |
0 |
0 |
0 |
0 |
46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6 |
0 |
0 |
0 |
0 |
0 |
6 |
||
(六)其他处理 |
71 |
1 |
0 |
0 |
0 |
2 |
74 |
||
(七)总计 |
2028 |
33 |
1 |
8 |
7 |
16 |
209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54 |
0 |
0 |
0 |
0 |
0 |
54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3 |
13 |
2 |
7 |
45 |
12 |
6 |
1 |
10 |
29 |
13 |
0 |
2 |
5 |
2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组织领导不够有力。县(市)区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主管主抓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力度不够,有的还依托发改、数字办等部门开展工作。
二是要素保障不够充足。全市专职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只有40名,兼职人员占绝大多数,业务水平不高、流动性强难以满足工作需要,容易造成工作脱节;资金配套不足,推动工作力度不够;工作缺乏创新,突击迎检较多。
三是业务培训不够到位。由于疫情影响,较少举办本地区本系统业务培训,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公开意识不够强,处理依申请公开案件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是公开载体不够丰富。政务公开主要还是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渠道,与时俱进地运用政务新媒体开展宣传做的不够。
(二)改进措施
一要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引导有关县区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转由政府办公室具体承担信息公开工作职能,更好地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要不断提高保障水平。配齐配强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专人负责落实;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探索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助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发展;继续把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纳入绩效考核范围,提升工作实效。
三要不断加强工作培训。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采取视频培训、网络授课等方式,定期开展全市政务公开系统业务培训。积极开展社会评议,及时查找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中的不足与短板,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四要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方式,全方位解读政策措施;继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利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专区,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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