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市政府网站(www.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送福州市档案馆供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邮编:350007,电话:0591-83368798、83379395,电子邮箱:fzxxgk@sina.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1.基本情况。2019年以来,福州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福州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有序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发展。尤其是在2019年6月,市政府办公厅结合实际,印发了《福州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逐项分解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强化政策解读回应,深化重点领域公开,为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加快建设有福之州、打造幸福之城发挥了积极作用。
2.主要亮点和成效。宣传解读、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重点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等方面的工作。2019年完成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监察系统二期项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范围从市直部门、县(市)区政府扩大到县(市)区直部门及乡镇(街道),实现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单位电子监察全覆盖,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监督效率,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顺利完成市委交办的《习近平在福州》采访实录转载任务,进一步扩大宣传影响力。2019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116条,累计访问量1514.82万人次。2019年3月中国社科院《中国政府透明度年度报告(2019)》公布,福州市政府透明度位居全国49个较大市(含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第8位。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引导预期
(1)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
围绕市委市政府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重要部署,及时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确保相关解读材料与政策法规文件及时公开、精准解读,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在惠企政策梳理方面,依托福州市权责清单管理系统,2019年3月在福州市网上办事大厅网站统一上传发布惠企政策文件,录入惠企办事指南信息,并建立惠企政策和办事指南动态更新机制。在重要政策解读方面,通过开展政策宣讲和送政策上门,重点加强《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一批产业基地打造新经济增长点的意见》(榕政综〔2019〕34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服务企业和重大项目协调机制的工作细则>的通知》(榕政办〔2019〕75号)等政策文件的解读。在带头解读政策方面,通过制定网站高端访谈计划,以市政府网站视频直播方式,邀请市直单位主要领导对公众普遍关心和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经济建设、就业就学、医保社保、环境保护等热点问题及相关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2019年,网站共发布在线访谈200期,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访谈152场;共召开新闻发布会66场,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42场,进一步加强了政务公开,增进政府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拓宽舆情发现机制和渠道,持续做好涉榕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报送和处置工作,重点抓好重大突发敏感事件、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和社会舆论热点等舆情信息的收集、上报和态势研判。制定网络舆情突发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和完善网络舆情收集报送和反馈工作机制,正面引导网络舆论,积极稳妥处置涉榕重大突发敏感舆情。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提案办理”专栏发布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480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458件。
(3)增强解读回应效果
积极运用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技术、新媒体,持续推进政策解读多样化。市政府门户网站,2019年共发布政策解读资料412篇,其中文字解读364篇、图片解读56篇、视频解读17篇,积极主动地通过音视频、图文并茂等多种形式做好解读工作,让群众听得懂、能理解、可监督。“e福州”APP,构建起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百姓之间的桥梁,打造智慧城市一体化惠民便民综合服务统一入口。上线至今,累计注册用户数突破280万,日活跃用户突破30万,市民使用各类应用服务累计近1.6亿人次,位居全国政务便民类APP前列。“@福州发布”政务微博,2019年共发布微博信息5570条,获网友转发、评论、点赞4.33万次,粉丝数近77.5万人,总阅读数5098万人次,在人民日报和新浪微博联合发布的2019年《人民日报·政务指数微博影响力报告》中,“@福州发布”连续三个季度位居福建十大党政新闻发布微博第一位。
2.聚焦重点领域,促进政策落实
(1)推进重大决策公开
对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之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民意征集”和“网上调查”等专栏广泛征求意见。健全“政企直通车”和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全面推广“一企一议”服务企业协调机制,构建“亲”“清”政商关系。2019年5月开通12345企业服务专线,福州成为全国15个开通企业服务专线城市之一。在12345平台开设了“企业诉求登记”功能,将各种渠道收集到的问题汇聚到企业服务平台统一处理,实现全流程线上闭环管理。市发改委牵头落实“一企一议”工作机制,通过“一企一议”平台申报各县(市)区、高新区主要领导协调的企业和重大项目问题4584个,至2019年底已办结4562个,办结率99.53%。
(2)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通过福州日报、福州晚报以及政务新媒体公开了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实情况、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深化各领域改革信息。充分发挥督查和审计作用,进一步跟踪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2019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审计公开”栏目公开审计相关信息45篇。
(3)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严格落实《福建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福州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精神,在全市范围开展执法单位落实“三项制度”情况摸底和专项调研,督促落实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16项工作任务、39项具体措施,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运行,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福州市行政执法公示”专题专栏,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名单等行政执法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
加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信息公开。强化底线思维,及时依法公开化解政治、经济、金融、社会、外部环境等领域重大风险的相关信息。深入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市政府召开专题会研究P2P网贷机构风险处置问题,组织仓山区、台江区、鼓楼区等落实属地风险化解和处置责任,督促出现风险的网贷机构有效应对风险。市金融监管局发起设立市级纾困基金,全面摸底、排查上市企业股权质押风险,综合利用直接债权融资、债权类基金、股权类基金、转贷过桥、贷款担保等多种手段,为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省市县金融监管局联合举办“忠诚保平安”“敬老月·远离非法集资防范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宣传月”“利剑除黑恶”金融领域扫黑除恶警示展,制作发布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片《天下无非》。
加强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信息公开。在市政府网站开设“脱贫攻坚”栏目,市农业农村局及时公布《福州市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十条措施》《福州市开展落实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实施方案》《关于下达2019年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退出工作经费的通知》《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扶贫开发专项资金的通知》等政策措施,公开东西部扶贫协作信息13条、扶贫政策信息4条、扶贫项目及使用情况7条、扶贫典型经验20条。
加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信息公开。2019年福州市编制完成并印发实施了《福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福州市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福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和《福州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环境应急值守制度,及时公布突发性环境事件进展情况及处理结果。2019年按月公布闽江、敖江、龙江等重点河流断面水质状况,福州市区及县(市)空气质量SO2、NO2、PM10、PM2.5、O3、CO等6项污染物达标情况及福州市区6个水源地及县(市)区14个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当前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加强环境重点监管对象、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在市政府网站设置“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栏目,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过程全公开。2019年,共公开排污许可证5件,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396家;公开45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12369”咨询投诉案件1660多件。
(5)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一是完善福州市政务清单管理系统。按照福建省“同名称、同类型、同依据、同编码”的“四级四同”要求,结合本轮市级机构改革后各部门职责调整变化情况,市直各审批部门进一步梳理本系统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公共服务等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的名称、类型、依据等基本要素,实现市、县、乡三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标准化。通过福州市政务清单管理系统对接省网上办事大厅,统一提供外网查询、申报入口,企业、群众可在福州市及所属县(市)区的各个分厅查询、办理有关事项。二是简化企业办事流程,优化营商环境。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金融服务”改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先后和11家银行签订了《企业登记注册合作协议》,在合作银行下辖239个网点显著位置悬挂“企业注册便民服务点”牌匾。将企业登记与刻章两个环节由“串联”改为“并联”办理,首创全国领先的“零延时”刻章服务,将企业开办时间再压减1天,提速30%以上。发票申领业务也入驻“企业开办”窗口,实现企业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务。这些做法获得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肯定,市场监管总局政务信息网刊文推广福州工作经验。优化企业注销程序,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简化企业注销提交材料,市场监管和税务部门加强信息共享,企业注销时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通过“福建省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实现企业注销“一网”办理。2019年全市共有20530户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登记,28921家个体户实行了简易注销登记。
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市、县两级同步启动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梳理公开审批事项,制定全市通用的审批服务事项目录,规范事项名称、职权类别、实施依据、服务对象等要素,做到不同层级同一事项名称、职权类别、实施依据等相同,未纳入目录管理的事项不得实施审批。各级各部门按照“应进必进”原则,推动事项进驻网上办事大厅,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的审批服务。市级部门2237个审批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事指南与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
积极打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升级版。2019年8月,福州市成立全市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总召集人,强化各成员单位联系沟通。一是印发《2019年下半年福州市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重点监管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17个行业,随机抽查企业8713家,约占全市企业总数的3.5%。加强标准宣传贯彻实施,2019年共组织专题培训5场次,参训人员400余人次,发放宣传册700余册。二是构建“信用+双随机”机制,推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归集,实施联合惩戒。福州市参加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工作成员单位34家,各县(市)区成员单位227家。截至2019年底,福州市累计归集公示企业信用信息数量158.22万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52.17万条、行政许可变更92.76万条、行政处罚信息4.9万条、抽查检查信息4.7万条、联合惩戒信息0.17万条、小微企业扶持信息3.49万条。不断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方案,进一步修订完善《福州市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实施方案》等6个工作方案及11项联合奖惩事项清单,推动信用奖惩落到实处。
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福州市制定印发《关于公布福州市本级设定的证明事项清理结果的通知》,在全省率先开展证明事项清理专项行动,精简涉企涉民证明材料,制定证明事项清单,推行清单之外无证明。至2019年底,保留证明事项109项;取消证明事项104项,其中无法律法规依据的50项,通过有效证件可以证明的12项,已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并取消的6项,改为由部门主动调查核实的23项,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解决的13项;可共享的涉企涉民证明事项15项。
(6)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2019年发布《福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福州市出台市属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7篇促进公共就业创业政策文件,并通过市电台“政风行风热线”、进企业开展政策宣讲、“摇工作”手机客户端等多渠道、全方位宣传解读政策。在全国率先开发启用手机“摇工作”平台,首创推出公共就业服务“摇工作手机APP”,成为促进公共就业服务重要平台。截至2019年底,用户超过20万,每天保持4万条以上有效信息,被中国就业促进会评为年度全国地方十大创新事件之一,获人社部全国首届创业周优秀项目奖。建成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失业保险待遇等信息系统,依托网络平台进行全网办申报,实现“群众一趟不用跑”。“福州就业”微信公众号正式上线运行,主要包括“政策一览”“招聘求职”和“为您服务”三大模块14个子模块。
做好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市教育局重新梳理更新市政府门户网站教育领域部分栏目及《福州市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处室分工表》,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一是主动公开教育决策信息。公开《福州市引进中小学优秀青年教育人才办法补充规定》《福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福建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福州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等12篇政府信息,并做好政策解读。二是公开管理和服务信息。全年公开做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高中教育等方面的政策信息183篇。三是随机抽查17所学校,及时公开执法、经费监督检查等方面执行情况和结果信息。公开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办学质量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特别对小升初部分民办学校摇号录取结果、五城区幼儿园招生派位结果、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招生学位余额及电脑派位录取结果、中招投档录取等招生工作执行情况和结果信息进行公示公告,提高招生工作透明度,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公开医疗领域政府信息。在福州卫生人才网公开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公告等信息,认真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围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大医疗服务、药品安全、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2019年公开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信息255条、国家免疫规划信息27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信息10条,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43条。进一步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公开工作,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发放就医明白卡或联系卡以及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政策宣传手册等,指导贫困人员就医就诊并享受相关政策。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平台,开展有关健康扶贫工作的报道和宣传。加强公共场所、医疗、放射诊疗、传染病防治等卫生监督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加大妇幼健康和职业病防控等知识的科普力度,在市卫健委网站上发布健康科普信息192条。
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2019年6月制定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进一步细化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内容、流程、时限、方式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关于做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基层部门按规定主动做好各类征地信息公开工作,并同步衔接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2019年共公开307份征地方面信息。
做好公共服务、公益事业、社会救助等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2019年市政府门户网站“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栏目公开就业、医疗、受灾人员和临时救助等信息76条,老年人、残疾人和儿童福利等信息9条,让困难群众知晓政策、得到保障;“灾害事故救援”栏目及时公开地质灾害防范部署信息25条,卫生防疫信息89条,应急预案信息107条,突发事件应对信息107条,天气预警信息215条,自然灾害、应急处置与救援信息60条;“公共文化体育”栏目公开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名录、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公益性体育赛事和活动等信息259条。
(7)细化财政信息公开
一是全面完成预决算公开工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财政预算决算专栏公开2019年市本级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2018年市本级政府决算和部门决算。组织指导市本级各部门完成预决算公开工作,除涉密部门外,市直部门均已公开2019年部门预算及2018年部门决算,实现市级预算单位预决算公开全覆盖。二是随部门预决算公开专项资金实施主体预算安排、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发展性项目绩效目标及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发展性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三是推进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发布《2018年福州市本级新增债务存续期情况公开表》《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情况》等,及时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四是福州市政府采购网及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全量公示2019年新增政府采购领域行政处罚信息50条。
3.健全制度规范,提升公开质量
(1)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准确把握新条例各项规定,不断优化提升公开的数量和质量。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19年6月举办了市政务公开电子监察系统(二期)培训;9月邀请专业律师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与诉讼案件处理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工作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2019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组织开展19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参训人员1067人。
(2)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2019年我市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市直单位和县(市)区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截至2019年底,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单位538家,专职工作人员13名,兼职人员587人。全年投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54.39万元,为工作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9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116条,其中,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各级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10条,各级政府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506条。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1796条,其中,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各级政府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978条,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0818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9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1909条,占9.99%;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755条,占3.95%;规划计划类信息639条,占3.34%;行政许可类信息2050条,占10.72%;重大建设项目信息1070条,占5.6%;为民办实事类信息660条,占3.45%;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931条,占4.87%;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834条,占4.36%;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058条,占5.53%;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884条,占9.86%。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市政府门户网站、“福州发布”政务微博、市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是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三大平台。
(1)市政府网站。2019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116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网页访问量1514.82万人次,同比增长17.51%。
(2)“福州发布”政务微博。2019年,市政府通过“福州发布”政务微博发布信息 5570条,微博粉丝(听众)数量达77.5万人。
(3)公共查阅点。2019年,市档案局(馆)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已累计接收、保存市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单位报送的政府公开信息共54901条(份),其中:2003年至2018年产生的政府公开信息52193条(份),2019年产生的政府公开信息2708条(份)。各县(市)区也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此外,2019年我市还通过政府公报、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其他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其中: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95条,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1561条,报刊广播电视公开220条。
4.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市政府网站开设“政策解读”专栏,“福州发布”政务微博、“e福州”政务微信、市直各部门政务微博微信同步发布政策解读材料。2019年,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共发布本市制定出台的政策文字解读稿364篇、图片解读稿56件,视频解读17次。
5.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在市政府网站开设“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专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2019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66场,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42场;开展在线访谈200场,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访谈152场。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受理申请情况
2019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38件,其中市本级政府收到237件,下级政府收到470件,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收到2031件。在申请形式上,当面申请484件,占17.68%;网络申请1272件,占46.46%;以信函形式申请982件,占35.86%。受理申请数量较大的部门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房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改委等。至2019年底,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历年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945件,其中市本级政府收到1219件,下级政府收2220件,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收到13506件。
2.受理办理情况
2019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经审查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38件,已办理答复2703件(其中23件是2018年底受理2019年办结的申请件)。其中:“予以公开”786件,占29.08%;“部分公开”255件,占9.43%;“不予公开”193件,占7.14%;“无法提供(包含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和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1148件,占42.47%;“不予处理(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重复申请、无正当理由等)”197件,占7.28%;其他处理124件,占4.59%。截至2019年12月31日,还有58件申请件正在办理。
3.“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不予公开”的主要原因有:属于国家秘密6件,占3.11%;属于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28件,占14.51%;属于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25件,占12.95%;属于内部事务信息65件,占33.68%;属于过程性信息37件,占19.1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5件,占比2.59%;属于行政查询事项27件,占13.99%。
(五)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19年11月,市政府制定印发《关于<福州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福州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暂行办法><福州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加强政务数据资源管理,规范和推进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开放开发,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和透明度。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流程,草拟公文时,即在发文单上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周知性、普发性的公文列入主动公开范围,拟不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公文,依法依规说明理由,纳入公文运转流程同步流转审批。
(六)平台建设情况
1.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
一是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文件要求,健全完善网站信息保障的任务包干机制、网站管理监督的周期性闭环工作机制、网站业务技术的定期学习机制和网站考核指标的沟通交流机制,抓好网站绩效考核工作,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和内容保障,加大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力度,增强门户网站公共服务和互动交流水平。严格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加强网站日常运行情况监测,同步开展网站安全系统建设和安全等级技术测评,保障全市政府网站平稳运行。二是完成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持续推动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依托市政府网站群,持续整合县(市)区及市直各部门网站。截至2019年底,我市53家市直单位网站和12个县(市)区政府网站均依托市政府网站建设子网站,建成高聚合度、覆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的政府网站群。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普查监管工作,及时优化、调整栏目设置,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推动政府网站地址向IPV6迁移。已向电信部门申请并获得13个独立IPV6地址(市级和12个区县),用于市级和区县单位网站域名的IPV6解析。至2019年底,市级网站已经支持并开通IPV6访问,各区县网站域名正抓紧开展备案,2020年初全部网站将开通IPV6访问。
2.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2019年印发《关于福州市2019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福州市2019年度政务公开绩效指标考核评估办法的通知》,每月通过福州市政府网站群运维监测平台对我市39家政府网站和314家政务新媒体开展检查并通报。做好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常态化排查全市各政务新媒体平台,督促不合要求政务新媒体进行整改甚至关停整合。截至2019年底,我市共有政务新媒体314个,其中“e福州”APP整合汇集全市政务服务、公共服务领域超过60项应用服务内容,实现“让市民用一个APP畅享城市综合服务”。福州市政务微信矩阵包含了25个市直单位和18个重要机构,成为市民办理各项事务、政府实行便民服务的统一平台。
3.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及时梳理公开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进一步整合优化实体办事大厅“一站式”功能,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一是在全省率先启用市县统一的“福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横向对接省网上办事大厅,纵向贯通市、县、乡、村四级平台,实现群众办事“只上一张网”。依托该平台,大力推行全流程网上办理。至2019年底,全市53家市直单位、12个县(市)区、高新区及其辖区内乡镇街道,除涉密外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福州分厅,97.34%的审批事项实现在线申请、网上预审、在线审批。在市、县两级同步启动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梳理公开审批事项,制定全市通用的审批服务事项目录,规范事项名称、职权类别、实施依据、服务对象等要素,做到不同层级同一事项名称、职权类别、实施依据等相同,未纳入目录管理的事项不得实施审批。按照“应进必进”原则,推动各级各部门事项进驻网上办事大厅,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的审批服务。至2019年底,市级部门2237个审批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事指南与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二是将办事大厅各部门设置的分散窗口,统一整合为企业开办类、社会事务类、经营管理类、通关贸易类和投资项目类等5类综合窗口,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服务模式,实现办事大厅“一站式”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实现了排队时间、办理时间、跑腿次数、申请材料、行政成本、廉政风险等“六个大幅减少”。排队等候时间由原有的33分钟,减少为14分钟,减少近58%;审批事项平均办理时长由7.2天降低至3.3天,快了一倍;受理窗口数量由原有102个减至56个,窗口减少45%;“一趟不用跑”事项比例达57.8%;累计减少材料2000份。鼓楼区设置“行政事项代办”专窗,为个体工商户群体免费代办设立登记、注销及变更等高频事项,推出高频事项、热点事项一站办、一窗办、一次办服务。
全面清理整合政务热线电话。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便民服务专线清单,积极配合省有关部门开展省属热线、市共建热线的整合工作,对全市政务热线电话进行摸底调查,截至2019年底,我市已整合12319(数字城管)、12369(环保)、12350(安全生产)、968906(市医保)等138条热线,实现12345“一号受理”。
(七)监督保障情况
制定《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试行)》《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监督保障机制,2019年制定《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市2019年度政务公开绩效指标考核评估办法的通知》,继续将政务公开(含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2019年完成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监察系统二期项目建设,实现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单位电子监察全覆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2019年起) |
规章 |
10 |
13 |
13 |
规范性文件 |
343 |
343 |
34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288 |
0 |
86374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83 |
0 |
95660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7954 |
0 |
192679 |
行政强制 |
140 |
0 |
10567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38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632 |
2091200052.16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653 |
50 |
3 |
10 |
12 |
10 |
273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6 |
7 |
0 |
0 |
0 |
0 |
23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52 |
21 |
3 |
4 |
3 |
3 |
78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49 |
3 |
0 |
0 |
2 |
1 |
255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5 |
0 |
0 |
1 |
0 |
0 |
6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27 |
0 |
0 |
0 |
0 |
1 |
28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24 |
1 |
0 |
0 |
0 |
0 |
25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61 |
3 |
0 |
0 |
0 |
1 |
65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37 |
0 |
0 |
0 |
0 |
0 |
37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5 |
0 |
0 |
0 |
0 |
0 |
5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22 |
4 |
0 |
0 |
0 |
1 |
27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997 |
24 |
0 |
5 |
7 |
2 |
103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82 |
1 |
0 |
0 |
0 |
0 |
83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30 |
0 |
0 |
0 |
0 |
0 |
3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2.重复申请 |
18 |
0 |
0 |
0 |
0 |
0 |
18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166 |
0 |
0 |
0 |
0 |
0 |
166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六)其他处理 |
124 |
0 |
0 |
0 |
0 |
0 |
124 |
||
(七)总计 |
2612 |
57 |
3 |
10 |
12 |
9 |
270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57 |
0 |
0 |
0 |
0 |
1 |
58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5 |
6 |
2 |
5 |
38 |
12 |
0 |
13 |
9 |
34 |
8 |
0 |
1 |
7 |
16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队伍稳定性有待加强。全市专职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只有13名,兼职人员占绝大多数,业务水平不高、流动性强难以满足工作需要,容易造成工作脱节。二是对新条例的学习理解有待深化。部分单位对新修订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识不足,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对新条例理解不透彻,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相对滞后,对照新条例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规范,影响工作成效。三是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亟需根据新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制度层面上进行统筹设计,及时梳理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标准化。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要求,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着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政府信息公开队伍。
二是进一步规范和丰富公开内容。认真落实《条例》要求,以群众需求为导向,重点公开社会公众关注的政府信息,把政府网站打造成权威信息发布、全面政策解读和及时回应关切的平台。进一步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体互动,打通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渠道隔阂,共享信息,联动发布,实现同频共振。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将督查考核作为重要抓手,综合运用定期通报、绩效考核等措施,继续把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纳入绩效考核范围,提升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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