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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2020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12-17 10:55
各县(市马尾长乐区发改局(,局各单位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榕安委明电〔2020〕3号)、市消防联席办《关于深入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榕消联办〔2020〕30号)要求,市局制定了《2020年度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1年3月18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市局安全仓储与科技处

      

                            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12月15日

   

  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度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榕安委明电〔2020〕3号)、市消防联席办《关于深入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榕消联办〔2020〕3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即日起至2021年3月在全市粮食系统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冬春季节火灾规律和我粮食行业特点,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时化解火灾风险,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粮储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粮油仓储、加工企业。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齐备,消防标识是否明显,防爆电气设备和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运转良好,消防通道是否保持通畅,粉尘清扫制度是否落实等情况。

  (二)批发市场、办公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切实加强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措施不到位、消防设施配备不全隐患问题,坚决消除消防通道阻塞、电动车充电场所私拉乱搭电线等隐患。

  (三)出租场所。重点治理用途为宾馆、酒楼、饮食店等消防隐患易发的出租场所,以及有人员居住的沿街商业店铺等。

  (四)建筑施工(维修、改造)场所。重点检查是否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消防设施特别是灭火器、消防给水系统、应急照明、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等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是否按规定严格落实执行。

  三、领导组织

  局成立火灾防控领导小组,小组各成员具体负责督促挂勾帮带单位火灾防控工作的落实,定期巡查督导和临机抽查检验方式交叉执行,严格失职问责机制。

  组长:卢  林  党组书记、局长

  成员:廖胜彪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  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友义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陶良贵  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石允淦  二级调研员

            琚胜根  四级调研员

            杨  凡  四级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友义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安全仓储与科技处具体承担火灾防控日常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12月20日)。组织学习文件精神,广泛开展动员教育,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各级职责任务,定职定岗精准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12月20日至 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根据方案推进步骤,各单位积极有效地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针对突出风险问题召开约谈会、推进会,重要节点落实严管控措施。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18日)。各单位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强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全面排查火灾隐患。各单位要按照《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要求,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本单位冬春季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建立健全详实的排查工作台账、隐患整改台账。对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单位将视情开展约谈机制督促落实。

  (三)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重点围绕引发火灾的电源、火源、可燃物,以及造成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主动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有效防范措施。

  (四)提升自防自救能力。各单位视情组织开展微型消防站建筑消防设施应用、人员疏散营救、初期火灾扑救等应急训练,组织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保安、电(气)焊工和微型消防站站长等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微型消防站快速反应实战能力。

  各单位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每月20日前报当月工作小结;2021年3月1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市局安科处联系人:蓝福星,联系电话:83206103,传真:83202776。

  附件:XXX(单位)冬春火灾防控月工作小结

  附件

  XX(单位)冬春火灾防控月工作小结

  (   月   日)

  一、亮点工作:声势较大,成效明显、领导肯定、媒体关注相关工作。

  二、典型做法完善机制、创新方法、解决难点问题典型做法。

  三、排查整治:地区、行业开展集中排查和联合检查、综合整治工作情况。

  四、突出案例:对隐患问题采取行政、法律、约谈、抄告、移送、挂牌、曝光等措施。

  五、宣传培训:党政机关、行业部门、派出所和街道(乡镇)、社区(村)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培训情况。

来源: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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