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福州市为沿海省会城市,属粮食主销区,加强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对保障福州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国家粮食安全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福建省粮食安全保障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09号)、《福建省省级粮食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4〕11号)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福州市进一步加强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包括但不限于行业协会、商会、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于11月6日前将反馈意见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处室:安全仓储与科技处
联系人员:林怀文
联系电话:83202775,18******423
电子邮箱:fzslcjakc@163.com
附件:福州市进一步加强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如下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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