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省级粮食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4〕11号)、《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2024年省级粮食应急保障和质量案例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闽粮仓〔2024〕131号)。申报企业按属地原则,由各县(市)区发改局(粮储局)审核,并正式行文报市局汇总。现将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1、福州航辉米业有限公司
2、福建省永泰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从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30日(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企业扶持资格如有异议的,可采取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反映和举报问题,举报电话:83202770、83202776,接待处室、来信投寄: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全仓储与科技处。接受电话及来访的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若所举报的问题经调查属实,将取消相关企业扶持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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