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本系统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2)指导县(市)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组织建设、企业管理、基层社改造和建设、行业纠风、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
(3)监督检查县(市)供销合作社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指导其开展普法教育,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依法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4)指导县(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评优创先、安全管理、归口合作商业的行业指导。
(5)指导协调本系统有关行业、学科或业务范围内的全市性社会团体的申报、组建及业务开展等工作。
(6)负责集体商业供销总店的管理工作。
(7)负责对市社和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8)负责起草市社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专项规划等
(9)指导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10)健全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办制度等。
(11)及时向市社领导、省供销社和市安监局、市消防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报反馈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12)具体实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管理和考核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陈保军
联系方式:83280935
办公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9层915B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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